Re: [新聞] 陳明通裡外不是人!林智堅怨他 護航文慘

作者: gyGirl   2022-08-11 03:13:21
※ 引述《wbsinger (罪愛死奴屄)》之銘言:
: 陳明通裡外不是人!林智堅怨他 護航文慘遭台大11點證據駁斥
: 林智堅在台大碩士論文指導教授是國安局長陳明通,他為護航林智堅曾在7/31發出2千字
: 聲明,聲稱他先修正林的論文內容再給余正煌參考,堅稱林是原創。台大論文審定委員會
: 召集人蘇宏達今也在記者會中,花了20分鐘時間羅列11點,逐一反駁林智堅碩士論文指導
: 教授陳明通提供給委員會的書面聲明,直指「無法否認林智堅論文抄襲的存在」。
確實陳明通有出來講會是比較好的
畢竟他是指導教授對兩生的論文題目會有比較高度的瞭解
如果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直接去全國碩博士論文網查
這個會是查學生論文第一個步驟
之後才是去學校圖書館或是國圖找
但是如果沒有公開也是被鎖住白跑一趟
基本上我自己的論文畢業後幾個月去母校的圖書館找就會有上架版本了
看到真的很不爽因為我的論文本特別厚而且還是刪除很多章節還是別人的兩倍厚
看了就覺得很白癡
總之查出來結果是如此
因為碩士論文在全國碩博士論文網是公開的所以沒有個資法疑慮我就直接貼了
https://ndltd.ncl.edu.tw/cgi-bin/gs32/gsweb.cgi/ccd=YkTILv/record?r1=1&h1=0
研究生: 余正煌
論文名稱: 2014年新竹市長選舉研究:林智堅勝選的政治社會基礎
論文名稱(外文): A Study of Hsinchu City Mayor Election:Social-Political Basis of Election Winner Lin Chih-Chien
指導教授: 李碧涵
口試委員: 陳明通、陳慈陽
口試日期: 2016-07-19
學位類別: 碩士
校院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系所名稱: 國家發展研究所
學門: 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門
學類: 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論文種類: 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 2016
畢業學年度: 104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89
中文關鍵詞: 2014年新竹市長選舉、林智堅勝選因素、改革特質、2014年政治氛圍、二元勝算對數迴歸分析
外文關鍵詞: Hsinchu City mayor election in 2014、Lin Chih-Chien victory factors、reform traits、2014 the politicalcontext、binary logit regression analysis
相關次數: 被引用:1 點閱:10080 評分: 下載:0
余生論文點閱數破萬是非常高的
李碧涵是余生的指導教授也是國發所的
所以應該就是隔壁實驗室
余生在國圖的上架日是2017/06/03
所以也有可能有延遲公開但是這只是猜測
因為凡事總有例外例如有人會把論文改版但是這種狀況可以排除因為很罕見
例如有人畢業後才申請把論文改語言的這種會有重新上架
可能是要申請國外學校希望有外文版的碩論之類的
余生論文的點閱率非常高
一般碩士論文點閱要破百都很難
林智堅的論文
在國圖跟台大圖書館都查不到
理論上國圖會找得到論文就算沒有上架
沒有上架的論文一般在 [分館/專室:冊/調閱] 欄位會註記 [論文不公開庫( 1/ 0)]
最有可能的狀況是被撤掉了
國圖只找得到竹科的報告
雖然有可能是被撤掉但是網路上有備份
https://truth.bahamut.com.tw/s01/202207/f714dfaa2e4ad7a77577f033a2c1e187.JPG
雖然是晚了半年但其實也沒差很多啦
: 蘇宏達說, 第1點、陳師主張運用同樣的民調資料,寫不同的論文,被允許和鼓勵,所以
: 運用林智堅選舉期間內部調查資料,多寫一篇論文,在學術界毫無問題,但委員會認定,
: 本案抄襲事件不在於使用同一份資料,而在於許多描述說明極為相似,或者完全一致,且
: 所占篇幅甚大,所以認定抄襲。
這個問題其實就是香腸論文
就是把一個研究客體切割成好幾部分做研究和發表
這種做法在國外令人感冒
例如長春藤學校他們會希望學者的研究是一個完全創新的新客體
但是要做到那種程度的研究就要非常的基礎科學
國內的研究通常以應用科學發表為主
教授也沒辦法每年生出那麼多新的題目
所以一年開一個主題再分切給學生當論文題目是常見的做法
但是同一批學生往往手上的參考資料是同一個來源
所以很容易就會有文字雷同的問題
https://truth.bahamut.com.tw/s01/202207/bb73d32f230808c1319fa25bffe4b312.JPG
但是這種問題就很難處理
例如隨便舉例 選舉民調可能會用到卡方分配
那學生就把卡方分配介紹一次
總不可能自己再發明一種統計分配吧
如果你做物理研究用到牛頓第二運動定律
總不可能自己再發明一種運動定律
那你做機器學習用到KNN誰知道KNN是什麼?
因為學生也是背出來的就把KNN的定義一字不漏抄上去
結果論文系統比對就比出來兩份論文有高度雷同的字串
舉個例子如果你用到九九乘法表結果把九九乘法表整個表抄進去請問會有多少長度的字串雷同?
所以我當年論文寫完後明明有一個章節幾十頁都寫證明數學模型的東西
每個定理都重新證明一次因為書上的定理是不適用的所以全部都改掉
口委要求全刪
但明明定理就不同了重新證明的也要刪
裡面沒有任何一個定理是全抄的
定義域都不同
而且要證那些東西很燒腦
但是他們就是怕這種論文比對萬一比出什麼就麻煩大
最後還是全刪了
同一年我的同系同學就被論文比對擋下來
那個就是論文比對系統為人詬病的問題
同一年的學生幾乎都是用同一批教科書
上同一個老師的課用同樣的講義
你要他不抄襲憑空寫出來那幾乎就是要把每個學生都當成愛迪生了
特別是應用科學明明不同的研究主題卻比對出很高的相似率
知道這種比對規則的人都知道要怎麼處理
但是說來也不知道要怎麼回應下去
例如說你抄了選舉公報
選舉公報總是公開檔案抄了沒有著作權問題
但是你抄了按照規則就是判斷為抄襲
那用截圖的呢?
截圖直接判斷為抄襲圖片
所以學生開始學美工每個人都會畫圖每個圖都自己重畫
你用流程圖我用樹狀圖
都不敢再引用
引用最安全的做法就是用旁白的方式自己敘述一次
統計軟體一套幾百萬分析出來的統計報表很精美
直接存為jpg貼在論文上
不好也很危險
如果真的要做論文比對應該要用語意分析
事實上現在的AI有辦法做這種事
但是如果真的做下去會判定是抄襲的可能性是抽樣有幾%的機率
那就不是個案了..
所以我也不想去談這些東西
: 第2點、陳師主張,不能觀看跑出來的turnitin軟體(比對系統)證據就斷定抄襲存在;對
: 此,蘇表示,委員會並未依據該軟體的相似度認定抄襲,而是用idendica比對達到40%,
: 但只是參考值,委員會接著進行逐章、逐節、逐段的比對和討論,所做決定。
: 林智堅碩論實際內容操作和題目不同
: 第3點、陳師主張研究對象不同,研究發現不同,即使使用同樣統計模型,數字也會不一
: 樣,毫無抄襲問題。但審定會發現林志堅碩論並未如論文題目所示的操作,而是與余文的
: 論文結構、結論極為類似。
第3點其實台大這麼解釋也很難去否認
但是說如果同樣的民調以學術誠實的基礎
資料來源是不能更動的
統計分析模型通常有最適性
如果都採用公認最適的模型
那肯定數字結果也一樣
所以這個就是你的定量內容一致
但是定性的內容要全部改寫
比較好的做法是一個人做正向分析
另一個只做反向的分析完全翻案
論點就會完全不同
但是再怎麼不同我想也很難躲
乾脆就不要做那個研究
尤其是我知道你要讀博班或是你是政治人物你的研究主題我就一律不碰
: 第4點、陳師主張,要求學生使用別人蒐集的資料,忠於原來的設計理念,即使說明起來
: 與原先的設計差別不大也沒關係,這不是抄襲,而是對原先設計者的學術尊重。審定會則
: 認定,余正煌論文所使用林智堅所提供的6項民調資料,確實已有在論文前言中說明且致
: 謝。
: 第5點、陳師主張兩人論文基於同一組問卷所蒐集的資料,在操作性定義上,當然會完全
: 一樣,並不是抄襲,審定委員會認定,即使同樣一組資料,在論述、描寫和用詞上,不可
: 能完全相同,尤其不可能同時寫錯或拼錯字,兩人重複之處都與操作性定義無關。
: 陳明通是2人指導教授應提醒學倫規範
: 第6點、陳師認為兩人都沒抄襲的動機,設計相似是與他的教學和指導學生論文寫作有關
: ,外界認定文字相似、語法相同就是抄襲,完全是去脈絡化說法。
: 審定委員會則認定,抄襲不能依據有無動機斷定,兩人論文呈現高度相似,陳明通為余文
: 口試及實際共同指導教授和林文的指導教授,應清楚並提醒學倫相關規範,即使由同一位
: 老師共同指導,也應出現獨立研究、各自創作,不可能在文中出現中文摘要、結論前言、
: 第一節各段段大量文字重疊。
: 第7點、陳師認為,兩人使用同一組多次調查電訪結果,這些問卷都是林智堅及其團隊原
: 創出來的,因此余正煌論述、變數應尊重原來設計,包括資料來源說明,所以兩人說明變
: 數時極為相似,是我要求不能任意加以解釋,甚至有違研究者的設計。
: 委員會認定,余文並未更動民調資料,而且清楚標示出處,除此之外,不同作者各自獨立
: 研究,對個別變數描述,並沒有使用一致或極為相似文字的理由。
: 林是6份民調提供者 與論文抄襲無關
: 第8點、陳師認為,余的論文應該是引用林的論文,但林文隔年初才出來,余文2016年已
: 完成論文,根本無從引述,或許可證明是參考林的手稿,這點余生確實有疏忽之處。
: 委員會則認定,林文最後完稿時間是2017/1/16,余文最後完稿時間是2016/7/21,林不能
: 提出早於余完成前的自主手稿,無從證明余文是抄襲林文的,林文在參考書目中引用余文
: ,代表林知悉余文通過口試,並成為正式的學位論文,沒理由不知道這兩篇論文的相似之
: 處,也沒有理由在文字相同處不引用或引註余文。
: 第9點、陳師表示,林開始指導研究計畫寫作約2015/12,所以林智堅是此研究的原創者,
: 委員會認為,「不能單憑此點,即認定沒有抄襲」。
: 第10點、陳師表示,在徵得林的同意,讓余使用林的資料,以林作為研究對象,希望幫於
: 完成論文,先有林的研究資料,才有余的論文寫作,委員會認定,是否先取得資料或先展
: 開研究,不等於最先完成研究成果,目前確認事實是,林是6份民調提供者,不足以證明
: 林是否先完成研究,與論文抄襲無直接關聯。
: 第11點、陳師表示,他雖非余指導教授,但徵得其指導教授同意下,以口試委員身分指導
: 余研究計劃書寫作,約從2016/1開始,晚於指導林的論文寫作。委員會認定,依此點無法
: 認定,林是先完成研究論文,此與認定論文抄襲無直接關聯。
: 蘇宏達最後下結論,依據此結果,認定林生論文抄襲余生論文,而且情節重大。
: 媒體下午在林智堅召開的回應記者會提問,外界認為陳明通有相關錯誤,林智堅表示,陳
: 明通老師之前已做了聲明,希望此事盡早說清楚、水落石出、還我清白,藉此機會對兩母
: 校,台大與中華大學,因為選舉關係造成紛擾非常抱歉,老師也承受很大壓力,期待不應
: 該是單一事件,應該是大家通盤看待此事,不是到了選舉,大家用抹黑、潑髒水方式打擊
: 人格、人品,達到自己政治利益。
: 林智堅甚至忍不住抱怨陳明通,「如果老師不把我的初稿給余先生,那今天沒有這樣的事
: 情,我沒辦法理解也很難接受,台大學倫會做出這樣取消我碩士資格的審定,我是受害者
: ,我是善意提供資料的人!」
: (陳明萱/台北報導)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reurl.cc/bEkxpo
: 6.備註:
: 呵呵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