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認養條件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2-08-07 18:37:48
※ [本文轉錄自 cat 看板 #1YxrvEhr ]
作者: monguly (胖狗鼻~) 看板: cat
標題: [問題] 認養條件
時間: Sun Aug 7 14:40:10 2022
我是官方收容所志工
目前官方的貓都是由我們做認養人審查,也行之有年了,大概就是先現場參觀看貓選貓約

最近遇到不少投訴官方的認養人、覺得我們志工很機車、所以上來問問大家是否真的太機

1.被說認養貓為何要跑這麼多次、還要先參觀看貓、再來約互動、確認可以認養後才能帶

2.窗戶都不開為何需做門窗防護、出入大門要防護做柵欄擋貓為何不行?之前養的都沒有

3.沒有親訓經驗或養貓經驗,也希望貓咪可以摸、但卻選社會化不足、不喜歡被摸的貓,

4.有穩定經濟能力的情侶、只是房屋是租的、工作剛起步、也剛有養其他新寵物,想再多
養?
5. 約互動那天、拿了一個紙箱來說可以就要裝回去。
最近一直被民眾投訴收容所、說好不容易找到喜
歡的貓、志工卻不給認養、明明認養代替購買
我想問問看上面真的雷還是我們太機車?
放個收容所貓貓圖
https://i.imgur.com/y8vGcoS.jpg
https://i.imgur.com/QFqBGkm.jpg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1-08-07 14:46:00
除了第五點以外,如果是我我會選其他收容所認養。
作者: TATSUCHEN   2021-08-07 14:55:00
我自己狀況是4其他都覺得可以正常可接受,所以拒絕情侶認養的我們也只能放棄另找其他中途或動物之家
作者: catty1002 (Candies)   2021-08-07 14:56:00
辛苦了,送養真的不容易。我開的送養條件倒是被愛媽說不負責,讓我頗難過
作者: jim124le (皓呆)   2021-08-07 15:01:00
我自己在市場撿到貓,完全沒這種困擾
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1-08-07 15:02:00
因為很多人只想把別人照顧好的漂亮貓咪無條件帶回去,所以....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1-08-07 15:14:00
直接去收容所領養就好哪這麼多鳥毛規定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1-08-07 15:18:00
我覺得就和一般中途一樣 來認養的一定有新手 能不能與對方達成一致的目標 互相理解對方的想法是很重要的 以拿紙箱來裝這點來說 換個角度他是很需要志工幫忙的 雖然放棄他直接找有常識的認養人是比較符合效益...
作者: meganhsia (megan)   2021-08-07 15:25:00
就考驗耐心,一次可完成的事,拆成三段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8-07 15:38:00
是蠻機車的沒錯
作者: tsubasa0922 (翅膀一串數)   2021-08-07 15:41:00
之前去動物之家是現場看貓覺得ok就可以辦領養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7 15:42:00
說真的,條件不算寬鬆,收容所這樣做,等於和私人中途一樣開條件審核認養人,中途開條件還能說貓是中途的,認養條件愛怎麼開隨便中途,收容所的貓不是志工的,志工卻能審核認養人,的確給人一種刁難認養的感覺
作者: tsubasa0922 (翅膀一串數)   2021-08-07 15:43:00
帶硬式籠、給他們看隔離籠跟窗戶防護的照片就行除非家裡超過四隻(有點忘了)才會要多檢查飼養環境部分上班的實在沒時間跟你分幾次,官方的晚上沒營業,要領養通常就只能用特休
作者: PTTliang (批踢踢亮)   2021-08-07 15:48:00
去收容所就是想一次處理好不想跑很多趟 如果你要的其他條件都滿足了 還要再約一趟真的很麻煩另外第四點 我一堆朋友的貓都大學就養了 現在貓咪也大概都7.8歲 你連出社會有穩定工作都不給養 真的蠻刁難的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7 15:54:00
如果官方沒有明文規定需要做這些審核,志工因為覺得對動物好,而審核認養人,沒有法律授權,志工是站不住腳的。官方認養需要按照官方規章辦理,志工協助協助流程、媒合認養, 而不是按照自己訂的的標準去審核認養人,畢竟收容所官方沒有規定這些認養標準,審核的標準是志工訂的,認養人去收容所看,覺得想認養了,還要遵守志工的潛規則,給人的感受當然不是很好,原po說志工審核認養行之有年,行之有年不代表這是有法律授權的行為,只是之前的認養人可以接受,因此配合,現在不願意接受這套潛規則的人多,所以投訴的人也多了
作者: sparklekyu (請讓我為你畫隻羊吧)   2021-08-07 15:58:00
5合理,3我覺得可以提醒認養人,其他就...寧願去其他地方認養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7 15:58:00
作者: monguly (胖狗鼻~)   2021-08-07 16:00:00
了解 所有如果審核是由官方的人進行 應該就比較沒有疑慮了嗎?如果要求是一樣的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7 16:01:00
上圖是台南市的認養手續流程,完全沒有提到認養資格審核,如果有人拿著這份認養流程問志工,憑哪一條規定審核認養人,志工在哪方面都站不住腳不是的,收容所審核認養人應該有法律授權,法律規定可以可以這麼做,才能這麼做,沒有法律授權的行為,不會因為換成官方的人來做,就變成合法行為
作者: sparklekyu (請讓我為你畫隻羊吧)   2021-08-07 16:03:00
官方要審核應該也是要有依據,不是一句 我覺得這樣對貓好,就可以像私人中途那樣做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7 16:05:00
收容所是官方機構,受政府管轄,使用人民稅金收容、照顧動物,當然也需要依法行政
作者: monguly (胖狗鼻~)   2021-08-07 16:06:00
了解、所以流程加入:經官方或授權志工審核符合認養資格者 這樣就比較站得住腳了
作者: sparklekyu (請讓我為你畫隻羊吧)   2021-08-07 16:09:00
(理論上來說可能是,但覺得這個條件機車的還是會繼續投訴,畢竟他抱怨的不是志工憑什麼,是志工太機車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7 16:10:00
不是的,審核認養人條件必須經過「法律授權」,明文立法政府收容所可以審核認養人,認養人需要符合哪些條件,才能從政府收容所認養動物,這才是法律授權,不是收容所的人大家一起說,我們決定志工可以審核認養人,這樣就是通過法律授權了
作者: PTTliang (批踢踢亮)   2021-08-07 16:11:00
補噓 你要是真的這麼想篩拜託你自己去當中途官方就沒要求這麼多了 憑什麼你在這邊用中途的條件去篩選人
作者: sparklekyu (請讓我為你畫隻羊吧)   2021-08-07 16:12:00
如果弄成行政規則也不可行嗎?(純粹理論上的疑問)
作者: PTTliang (批踢踢亮)   2021-08-07 16:14:00
內文問說條件會不會太機車 大家都跟你說會了 回推文卻在討論自己怎麼做才站得住腳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7 16:14:00
弄成行政規則應該可行,新北就有一套統一的訪談評估表,但是這就要縣市內各收容所都必須遵循同一套標準審核才行。只是行政規則也需要法律授權,不是某個收容所的人員舉手表決就能就地合法的事
作者: sparklekyu (請讓我為你畫隻羊吧)   2021-08-07 16:15:00
感謝l大!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7 16:16:00
如果民眾符合政府公告在網站上的認養規定,去了官方收容所卻不給認養,法律上站不住腳的是收容所
作者: patty3177 (筑子)   2021-08-07 16:17:00
還好當初去動物之家領養沒那麼多條件,跟志工聊一聊跟貓咪互動一下就把貓帶回家了,現在貓咪在我家過得很開心。如果照你上面的領養要求,我就放棄養了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21-08-07 16:18:00
你的認養條件是依哪個官方條文訂的?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1-08-07 16:19:00
你是志工,篩選認養人應該不是你的工作吧...你要做的事旁邊建議並給領養人協助而已
作者: chith (74)   2021-08-07 16:21:00
除了5拿紙箱很不ok外其他我其實都覺得還好5的話也可以勸一下認養人說硬式外出提籠是養貓一定要的東西啦...
作者: pigu0315 (pigu)   2021-08-07 16:22:00
這樣看不出完整的認養條件啊?要不要分享認養人看到的資訊是那些啊?
作者: js0431 (嚎冷熊)   2021-08-07 16:23:00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1-08-07 16:24:00
一直在那邊怎樣才能讓你理想的條件合理化真的是讓人覺得很不舒服,不要拿公家資源滿足你自己的期待
作者: monguly (胖狗鼻~)   2021-08-07 16:25:00
https://i.imgur.com/LQ9oUSJ.jpg認養條件是根據上面圖示的內容評估然後協助收容所篩選認養人是根據這個https://i.imgur.com/ydjOEUB.jpg
作者: NekoAnd (貓與)   2021-08-07 16:27:00
這是官方流程還是志工自己定的?
作者: monguly (胖狗鼻~)   2021-08-07 16:27:00
https://i.imgur.com/YH261hN.jpg感謝大家提供、只是想說要怎樣才能增加篩選、畢竟不家訪不追蹤、如果連篩人的權力都沒有、志工在哪裡照顧貓咪被覺得不妥的人帶走有點難過、因為之前遇過認養沒多久墜樓跟跑丟的、才開始要求門窗防護、不然一開始真的只要初見面感覺可以就給了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7 16:33:00
老實說,沒看到哪一條法律授權收容所志工可以審核認養資格,上面說收容所能招募志工協助辦理認養工作,志工應該是要按照官方規定協助民眾了解、辦理認養手續,沒有授權志工審核民眾的認養資格
作者: monguly (胖狗鼻~)   2021-08-07 16:34:00
另外情侶跟學生也是有認養到貓的、只是對於現況剛變動像上述剛換工作剛搬家又剛養新寵物的情侶又想要來養貓我們要篩掉就被對方砲轟說很機車
作者: PTTliang (批踢踢亮)   2021-08-07 16:35:00
因為真的很機車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7 16:36:00
對,很機車,因為志工審核的行為並沒有法律授權
作者: monguly (胖狗鼻~)   2021-08-07 16:36:00
所以想說有沒有同是在收容所的志工、對於這樣篩覺得應該放寬?還是爭取進一步篩選的權力、然後不要造成所方投訴壓力、還是不管投訴呢?反正去別的收容所領就好?
作者: nggfn (nggfn)   2021-08-07 16:36:00
第四點管到海邊了,其他感覺就只是雞婆一點而已
作者: PTTliang (批踢踢亮)   2021-08-07 16:37:00
不要覺得自己是志工沒領錢就可以胡亂搞好不好 當初成立收容所的初衷都被糟蹋了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7 16:38:00
如果有法律授權,明文寫在認養規定裡,愛怎麼篩都可以,問題是現在官方沒規定,志工確實沒有審核資格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21-08-07 16:39:00
所以那些條文根本是你自己亂搞 說依據也沒依據阿
作者: kkevinhess1t   2021-08-07 16:39:00
4.管太多5.只要文明規定甚至在領養前說清楚就可以避免很多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21-08-07 16:40:00
官方有規定要依這些條件審核你才應該這樣篩選你根本斷送很多貓咪幸福的未來
作者: puttogether (月光仙子)   2021-08-07 16:41:00
我以為官方機構的志工工作內容就是協助民眾讓事項辦理流程更順利,你這麼期待可以多要求認養人這麼多東西的話你應該做的是去找立委陳情看他們願不願意修法讓志工可以篩選跟審核認養人,不是在那邊一直想從版友的推文裡面找地方玩文字遊戲企圖取得認同
作者: kkevinhess1t   2021-08-07 16:41:00
定期追蹤會覺得很煩是因為,貓是我養的到底有什麼義務跟你回報,你真的那麼在意那麼愛牠就認養牠啊
作者: iamhcy   2021-08-07 16:41:00
互動還要再約時間?之前去的時候我當場互動蠻好的就直接接回家了。工作人員有簡單教怎麼照顧,自己也做了不少功課所以很順利又快速。
作者: puttogether (月光仙子)   2021-08-07 16:42:00
以我個人來說光是1我就會發火了,家裡是我的私領域憑什麼要讓外人來檢查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7 16:42:00
要先認清志工的定位,是協助收容所,遵循主體還是收容所的官方認養規定,不是志工訂規則,要求民眾按照志工的規定辦理認養
作者: iamhcy   2021-08-07 16:47:00
噓第四點,好像結婚就不會離婚一樣,連租房子也要管…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7 16:48:00
法律規定不是一句「志工照顧過的貓咪被弄丟了很難過,所以來審核認養人吧」,就能獲得合法授權的,這是情緒勒索,民眾去認養,不需要為志工的情緒負責
作者: owowowo (草草)   2021-08-07 16:50:00
呃,原來有這些規定,幸好家貓是我撿的,當初看到有家訪都直接pass,家裡成員不喜歡陌生人來訪
作者: iamhcy   2021-08-07 16:51:00
而且重點你志工要多嘮叨那都沒關係,但認養人資格符合的話你憑什麼不准人家養
作者: monguly (胖狗鼻~)   2021-08-07 16:55:00
了解 看到一面倒的推文 我們會在審查這點做退讓
作者: ert0700 (Asd)   2021-08-07 17:02:00
我覺得你應該先跟官方討論收容所設立的用意是啥……
作者: roygb61215 (L.T)   2021-08-07 17:02:00
要養流浪貓還要被人家審查 那要不要乾脆要求出示存摺算了?
作者: wsx321edc (poli波哩)   2021-08-07 17:02:00
不是退讓欸,是本來就沒有法律依據。要也應該說修正吧
作者: bkai (BK)   2021-08-07 17:04:00
請把lk大的推文看清楚
作者: aioloslin (艾爾菲斯)   2021-08-07 17:05:00
私人中途為什麼讓人不想去領養?他們一開始也跟你想的差不多後來以“為了貓好”而一直追加條件最後就是現在某些中途的狀態養動物是需要學習的,但強迫性要求不叫學習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21-08-07 17:06:00
根本是你自己亂搞 退讓什麼啦XD 你沒被告就不錯了
作者: DarthTyranus (達斯·泰蘭納斯)   2021-08-07 17:08:00
我就問,你區公所工作人員看到一對吵架的情侶來辦登記結婚,你可以篩選說他們感情不夠好還不能登記嗎?如果你覺得這樣很合理再來篩認養人吧。
作者: sunset0511 (殘陽)   2021-08-07 17:08:00
1會讓我有點卻步,如果是因為要要求2,是否可以拍照給對方看環境就好不過2是真的很重要,我們家的貓某一天突然就會開紗窗
作者: aioloslin (艾爾菲斯)   2021-08-07 17:08:00
你推文那句“會在審查做退讓”,讓我感覺其實你沒有很
作者: hlfy3169 (木木木木)   2021-08-07 17:15:00
不是行之有年就是對的官方機構應該依法行事,法規沒有的東西,之前這樣做只是沒被抗議而已
作者: hjk145h (Mixture)   2021-08-07 17:16:00
麻煩說一下你在哪間收容所搞這些自以為聰明的小動作?還有是誰授權給你們的?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1-08-07 17:16:00
你的問題是收容所的標準與你的標準不知道是否相符 你問其他收容所的志工怎麼會有解呢?
作者: hlfy3169 (木木木木)   2021-08-07 17:16:00
況且會選擇收容所的人很多就是希望領養手續簡便,結果搞得跟私人中途差不多,認真來說只是降低大家領養意願
作者: PTTliang (批踢踢亮)   2021-08-07 17:17:00
也想知道哪一間 請收容所篩一下志工是否有資格擔任這麼愛篩 有沒有想過自己的心態是否夠格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1-08-07 17:25:00
這些條件我覺得還好,能接受
作者: aya130 (Aya)   2021-08-07 17:26:00
哇塞你把公家機關當你發展個人理念的地方是不是 什麼‘’退讓‘’?你本來就沒有權利這樣刁難民眾 搞清楚好嗎?這麼愛管 回家去做私人中途想多嚴就多嚴 在收容所搞這套只是欠噓而已
作者: abechang (bear)   2021-08-07 17:28:00
1跟5還算合理,但覺得應該通過市政府端統一規定程序,2我覺得真的見仁見智
作者: monguly (胖狗鼻~)   2021-08-07 17:30:00
權力部分我們會跟所方洽詢 畢竟也不希望收容所變成得來速點貓 謝謝大家 所方跟我們關係很好 也很支持我們的篩選不過行政規定對決的只要有足夠立場 申述部分也可以比較好回應 另外 原來上面5點很機車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8-07 17:35:00
我跟上面v6大一樣 能接受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1-08-07 17:35:00
我認為第四點不太必要之外(畢竟若分手棄養那是動保處該追究的事),希望可以跟所方達成協議適度的明文這些條件。第一點看能不能再簡化一點流程。
作者: aioloslin (艾爾菲斯)   2021-08-07 17:39:00
是某些中途已很過份,連官方單位都這樣的話民眾已認知的“以領養代替購買”概念就會消退養寵物是要學習的,但不是強迫性學習這樣只會把狀態弄的更奇怪
作者: onsun (棉被~)   2021-08-07 17:40:00
公部門願意審核好難得!不過1.5合理 其他有點…3可以教育 還不如領養者一律上課幾小時 4也管太多..
作者: aj46 (僕は君に恋をする)   2021-08-07 17:40:00
如果把事情鬧大 找議員去質問你們官方人員 法律上沒規定的你們擅自增加條件 你們要背的鍋可大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1-08-07 17:42:00
錯了,因為方便領養所以領養代替購買這種觀念本來就是誤解本來的意義,領養代替購買本意是因為台灣繁殖場法規不夠太多劣質,購買很容易資助不良繁殖場,購買本身根本沒有問題,而且會買貓的人到底幹嘛去收容所認養?等免錢的品種貓嗎?
作者: aj46 (僕は君に恋をする)   2021-08-07 17:43:00
會去找官方認養 就是比一般私人中途簡單 你們覺得要用條件挑選認養人 請找關心這些事的議員去修法 讓你們於法有據
作者: AmaiNeko (生人勿近)   2021-08-07 17:43:00
憑什麼啊
作者: aioloslin (艾爾菲斯)   2021-08-07 17:43:00
樓上說的就是官方單位最難做的只要變成議員出來問就更複雜
作者: aya130 (Aya)   2021-08-07 17:45:00
去收容所領養還要被身家調查 第四點真的笑死人 要不要規定看貓要附薪資單跟房產證明還有良民證? 除了那個紙箱裝貓真的該擋沒錯 其他都只是擾民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1-08-07 17:46:00
我家三隻貓一隻是收容所認養,兩隻是浪貓收編,三隻都是米克斯沒有任何品種貓特徵,我對品種貓也沒有執念,但如果我當初在想養第一隻貓的時候很難找到條件寬鬆的來源,那我會考慮用買的,不是因為買的比較漂亮,是少了很多跟陌生人莫名其妙的應對。不要以為會考慮用買的人都是因為本來就想養品種貓。
作者: AndouErina (えりな)   2021-08-07 17:46:00
想領養公立收容所的貓,只被要求填了沒有辦法審核1-5的聲明(例如會照顧一輩子不棄養這種)然後就叫我回去等審核通知,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作者: GingerMeow   2021-08-07 17:48:00
立法有難度吧,如果能上官方程序比較好,也省大家時間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1-08-07 17:48:00
那你就用買的,不用有任何負擔,你買不買貓跟別人怎麼領養也一點關係都沒有,跟你喊領養代替購買的你可以叫他去搞懂這句話的本意,買貓本來就沒有問題。
作者: hjk145h (Mixture)   2021-08-07 17:50:00
看原po還在別篇推文就知道他不會改了就讓他們舉著愛貓的大旗繼續亂搞吧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1-08-07 17:50:00
不想應對就去買貓,但買貓自己要注意對方貓場的品質,米克斯要健檢結果,品種貓要基因篩檢,買貓是要這樣做避免不良貓場而已。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1-08-07 17:52:00
我沒有覺得用買的有任何負擔,只是告訴你可能會買貓的人也是會考慮收容所領養非品種貓的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1-08-07 17:54:00
即使如此也不代表加上明文的一些簡易條件就必定不是好事,兩者有相關嗎?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1-08-07 17:55:00
https://i.imgur.com/DrmHFEr.jpg簡單條件看多簡單啊,每個人接受的程度不同,很多機車中途也覺得自己的條件很基本啊
作者: LPCbaimlly (LPCbaimlly)   2021-08-07 17:57:00
看來真的很機車,愛篩選就自己去當中途,不要拿公家資源在那邊亂搞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1-08-07 17:59:00
我認為條件鬆緊能達成一個最大公約數的話絕對是不錯的事情,你把紅圈圈起來也沒有說明買貓跟這個收容所條件有什麼相關不是嗎?
作者: naima1014 (娜馬)   2021-08-07 18:00:00
真的很煩,審門窗特別煩人。尤其我就已經有貓了,知道怎麼養也不會隨便開窗,為何一定要加裝防護?每個人有自己飼養的方式,只要真心為貓好,為何一定要統一標準
作者: predatorer (Justice)   2021-08-07 18:02:00
機車到不行啊,支持購買就好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1-08-07 18:03:00
咦?可是沒防護的跑掉或出事了我看貓板沒有一次不罵爆的XD這真的是一種矛盾吧?
作者: PTTliang (批踢踢亮)   2021-08-07 18:05:00
好了啦趕快去動用人力叫上面改啊 改好了再叫我還沒改之前你們就是站不住腳啦 講一堆理想有什麼用 要改快改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1-08-07 18:07:00
我也不喜歡很多偏激中途的不合理條件,但這種事就是惡性循環的結果,收容所應該也碰到很多的退養或更慘的事,只能說台灣非常需要寵物飼養證照制度,這樣這種惡性循環可以改善很多,領養也可以簡單很多。
作者: ert0700 (Asd)   2021-08-07 18:09:00
還是一句話,你們問過官方當初設立收容所的原意了嗎…
作者: AndouErina (えりな)   2021-08-07 18:16:00
我就是全部條件都符合,也願意接受審核,也還是沒有成功領養到。口號是不是該改成自撈代替領養啊~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1-08-07 18:18:00
可以跟我一起跟議員立委要求推動寵物飼養證照,只要證照乾淨應該就很好領養了吧。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1-08-07 18:23:00
你的原話是會買貓的人幹嘛去收容所,是不是要免費的品種貓,我就是回這個而已。條件嚴格到超出可以接受的程度,就是會讓本來會走這條路徑的人走其他條路。
作者: sanione (sanione)   2021-08-07 18:30:00
覺得1可以簡化成一次就參觀互動,4真的管太多了,房子是租的又怎樣,其他幾點ok
作者: sw7457 (翻桌小天后)   2021-08-07 18:31:00
原PO你是志工...不是法官不是警察不是公務員
作者: ming33069 (Joy)   2021-08-07 18:35:00
愛貓的條件太高,你的貓隨時會不是你的貓,花錢買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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