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有可能立法規定當官的實際抗中保台嗎?

作者: elliot0724 (邁向成功)   2022-08-06 02:55:57
『平常給你爽,打來你要擋』
當選縣市首長、各級民意代表、與擔任政務官員者,須於就任期間,指派三等親內至少一人
至國軍野戰部隊擔任二等兵(避免進去當幹部作威作福),不得擔任文書工作,實際執行抗
中保台。
做為中華民國之官員,須有將自身安危與國家綁定的覺悟,才有領導國人的資格與做出對國
家有益的判斷。
實在受夠那些嘴砲抗中、鍵盤保台的政客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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