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黃帝穎FB:林智堅與李眉蓁論文案不一樣

作者: hoder (超級野菜人)   2022-07-28 09:23:37
※ 引述《yangzy (亞瑟)》之銘言:
: 證據會有證據力不足的問題,人證也可能會有偽證的
: 問題,這樣就去下結論,把律師當得太簡單了啦
蘇院長內部信件全文
院長致全院同學說明本院處理論文涉抄襲事件信件全文:
各位臺大社科院博士丶碩士丶學士和碩士專班同學大家好:
時值酷暑,希望大家都健康平安。 相信大家都已聽聞本院國發所碩士專班2017年畢業生
論文疑涉抄襲一事。
此事弄得沸沸揚揚,已嚴重傷害臺大和本院的聲譽,亦引發諸多校友的關切丶甚至憤怒,
對於絕大部份兢兢業業丶認真踏實的師生同仁,尤其是碩士班同學,極不公平。為此,本
院已依規定成立審定委員會,由院嵽竷l集人兼會議主席。委員會一定依據法規,毋枉
毋縱,按歐美一流大學最高標準處理,全力捍衛臺大與社科院的榮譽。
由於依法必須全程保密,審理期間,我不會接受任何單一媒體採訪丶詢問,一切由臺大公
關室對外說明並聯繫。因此,媒體刊載關於個人的說詞或評論,純屬捕風捉影,均非事實
,還請各位理解。待審理告一段落,若有必要,我必會公開向各位以及社會說明清楚,同
時深入檢討並提出改革計畫,徹底消除導致本案發生的環境和結構。
這個醜聞也再次提醒我們誠實丶紀律和榮譽的重要,各位一定要謹記在心,一生不渝。
在這一段辛苦的過程裡,還請所有同學堅守崗位,以真誠丶行動和紮實的成績,再度擦亮
臺大社科院的金字招牌。
謝謝大家。並祝
暑安
請問信件中有指名道姓的說是林志堅嗎???
還是國發所碩士專班2017年畢業生是林志堅的小名??
這封信能當作是直接證據要求蘇迴避嗎??
這個醜聞有沒有可能是指陳明通對黨內同志放水的共犯結構??
昨天晚上公視 有話好說 黃律師很清楚地說是 聯合報頭條
獨/林智堅論文案 蘇宏達發內部信直指「醜聞」:依據法規毋枉毋縱
有話好說
https://youtu.be/3s5ybZTDdPA
很謹慎的打蘇宏達並留下甩鍋聯合報的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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