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智堅堅稱論文「原創」大學教授抓漏:有學位後還自稱「

作者: TohnoShiki (=ω=.)   2022-07-25 23:56:36
坦白說,在今天的教授抓漏和神祕助理現身的新聞後,抄跑的名號應該是坐實了。
昨天的記者會我原本以為已經夠失敗了,沒想到洩露出來的資訊,又讓我們看了笑話。
為了照顧閱讀能力不好,以及沒有耐心看長文的死忠仔,我用條列式的方式,整理今天
的相關爭議,然後追加球場副本:
一、「準碩士」與「准碩士」
先說明一點,余文的錯誤在於沒有去查證林的學歷,可能連公報、論文網都沒有查
相關資料;再者,法學上不是才要用「準」,林當時是國發所的專班生,較正確的
名稱應該是碩士生。
畢竟考上碩士班並進入就讀,與順利取得學位完全是兩回事,豈有看到碩士生即稱
為準碩士的道理?
自己有沒有碩士學位,抄跑本人絕對清楚,但論文卻出現「准碩士」的新詞,也沒
有去更正文本相關內容,讓我懷疑他自己都不清楚他的論文內容是在寫什麼,看起
來就是參考別人的著作,難以證明原創性。
更讓我納悶的是,他真的懂統計學、知道什麼是SPSS,也會操作使用嗎?
二、神秘助理現身
市府人員擔任助理,協助和校方溝通、整理相關資料,雖然我們不清楚她是否涉及論
文撰寫,但有參與撰寫的整體過程應該是可以確定的事實。
然而身為機要人員的楊,領的是公帑,應該要從事市府相關業務,怎能去幫抄跑處理
私人外務,可能違反《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
三、先成立者無法抄襲在後者
這是昨天記者會說的,而抄跑一再強調他的發想、大綱在前,並出示電子郵件為證。
可是余文大綱在105年3月22日通過考試、抄跑的大綱則是在105年5月24日;余的碩士
論文於105年7月19日通過考試、抄跑的論文則是在隔(106)年1月13日才通過考試,都
留有一大段空白時間。
不管是大綱還是碩士論文,都是余完成及考核時序在前,且內容註解出處、正確性都
遠較抄跑版來得詳實完整,更難想像余要如何抄襲。
四、避而不談的高度重複內容
昨天的記者會重申抄跑比余早想到這主題,且余參考其大綱進行撰寫。
然而並無法針對錯字相同、後續正文內容雷同之爭議自圓其說,反而留下更多疑點。
五、啟人疑竇的公證
根據黃揚明的最新質疑,有熊氏提出被公證的證據,其公證人居然是「國安局長陳明
通」,而不是林智堅。
公證的證據如105年2月1日(陳致楊電子郵件)、同年3月8日(余致陳電子郵件),抄跑
陣營於法律上確保的證據,沒有一份與抄跑有關。
而公證也無法證明相關文件是抄跑原創,畢竟他沒有比對這動作,根本無法查起。
六、放棄參與校長遴選的院長
據李永萍於政論節目所述,蘇很早就斷絕與這些政界同學的往來,也因為自己要擔
任審查委員會的主席,放棄參與這次台大校長的遴選。
其用意在於學術歸學術、政治歸政治,避免將這次的事件政治化。
畢竟如果一旦政治化,抄跑陣營想要上綱為政治打壓、潑髒水的爛泥巴仗的目的就
達成了,即使論文被認定抄襲,也有更多藉口反駁、甚至為此打行政訴訟。
七、睜眼說瞎話的台大校友
土木系畢業的鄭運鵬記者會上的表現比抄跑還要激動,一臉正經胡說八道的樣子似
乎也比事主本人還熟悉他的著作,更讓我懷疑抄跑的論文到底有多少部分是自己寫
的。
這是關係台大校譽的重大事件,然而台大土木畢業的鄭運鵬、台大政治政論組畢業
的黃韋鈞(蘇系子弟兵,當過蘇貞昌競選團隊發言人、之前新莊議員初選落敗)等人
,為了政治利益在那邊護航一個草包學店仔,台大怎這麼不幸,出了你們這些回來
滅校的白眼狼?
八、驗收未通過的球場(新開副本)
球場明顯沒有達到進行球賽的標準,幾乎無法達成契約目的,然而竹市府不敢說驗
收通過,只能說還沒驗收。
其中差異在哪?
因為如果說驗收過了,這種破水準的工程一定會被說是圖利廠商,相關承辦人員可
能會被送檢調,而這工程涉及金額太高,主驗一定是市府高層來擔任,高層人員難
辭其咎,不如處理成驗收中,其他頂多弄成重大缺失,另外再來計算廠商違約罰款
和延遲工期的問題。
九、聯盟認可的比賽場地(新開副本)
這麼爛的球場之所以還要打,明顯就是剪綵沖喜,給抄跑他們做政績用。
但能不能用來比賽,要看中職官方的認定,結果正副市長雙辭無法扛責任的風波還
沒燒完,台中的市長參選人也被拖下水。
學歷傳出抄襲疑雲,是誠信問題;
任內重大建設掉漆,是能力問題;
公器私用公私不分,是操守問題。
面對這樣政黨和媒體強力包裝出來,呈現在鎂光燈前的水煎包,我就問你各位吃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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