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影/網紅小玉賣換臉謎片一審僅判5年半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沒錯)   2022-07-21 20:01:49
quote「網紅「小玉」朱玉宸和22歲莊姓助手用換臉技術製作色情影片上網販售,將名人
、政治人物等人臉部合成到女優身上,賺1338萬餘元,今新北地方法院宣判,依個資法11
9罪處朱玉宸5年6月徒刑,莊姓助手3年8月徒刑。受害人之一的民進黨立委高嘉瑜說,小
玉的判刑過輕,完全無法彌補被害人傷痛。」
我國刑法第51條是採「限制加重原則」
小玉「分別成立119條」罪,合併應執行刑後,判5年6月
由於小玉每換臉一次就會成立一罪,受害人有119人,所以共成立119罪,
底下有留言說判的比酒駕性侵還重
這點就見仁見智,畢竟他做了119次犯罪行為,成立119條罪
而這也就是「限制加重原則」想要避免的狀況
如果我國法是採「併科原則」,就算一罪判3個月,小玉也要被關將近30年
希望經過這次事件後
以後看到涉及數罪併罰的新聞
法盲不要再留一些類似「法官沒有一罪一罰,是變相鼓勵多犯一些罪」的白癡話了
尤其是你 阿館 館粉
還有
如果你們這麼討厭法律人 愛酸法律人誤國
記得不要投黃珊珊或蔣萬安阿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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