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拾荒翁「無照騎無牌車」 員警心軟劃掉紅單被控貪汙

作者: flele (飛象)   2022-07-19 12:43:30
拾荒翁「無照騎無牌車」 員警心軟劃掉紅單被控貪汙
鏡新聞 記者|林坤緯
台中市洪姓員警因同情拾荒老人經濟困難,將對方無照騎乘無掛牌機車的舉發單劃掉,因
而遭到檢舉,依《貪汙治罪條例》遭起訴,雖然一審獲判無罪,但檢方上訴,二審法官裁
定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未提上訴,全案定讞。
先前於台中清水分局任職的洪姓員警,2019年3月於台中市區攔查到一位拾荒老翁,老翁
當下無照騎乘未掛牌的機車,洪員準備開單,然而老翁不斷求情,稱經濟困難,機車則是
鄰居報廢已經不用。洪員前往老翁家確認,並向鄰居求證,最終因心軟,也以為自己有裁
量權,才把原本寫好老翁資料的舉發單,將姓名部分劃掉,沒有開單。
然而洪員拿同一張被劃掉姓名的舉發單,向另一闖紅燈的林姓男子開單,林男發現罰單上
有重複填寫資料的痕跡,遂依此向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訴,洪員因一時心軟的舉動,
被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起訴,最高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3
千萬元以下罰金。
洪員一審判決中主張,當時老翁拜託不要開單,也稱機車是鄰居報廢不用的,他認為未掛
牌機車可能是贓物,也前往老翁家向鄰居查證此事,並確認老翁經濟條件確實不佳,平日
靠撿廢棄農作物為生,若吃上罰單,可能影響生計,基於同情才沒有開出罰單。
台中地院一審雖判決無罪,不過檢方仍認為老翁無照駕駛,員警不該有勸導裁量之空間,
因此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6月中旬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台中高分檢近
日收到判決書,檢察官調查後沒有提出上訴,整起事件也正式落幕。
洪員在案件曝光後遭停職,並於2019年9月調至其他單位,不過一審宣判無罪後已按照規
定復職,也拿回停職期間薪資,相關權益未受影響。
https://www.mnews.tw/story/20220719nm00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