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路權團體號召1500萬輛50C.C以上機車「7/18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22-07-16 18:37:40
※ 引述《SakuraYui (櫻花蝦)》之銘言:
: 路權團體指出,台灣是1968年11月8日國際道路公約簽約國,是可以依法制發國際駕照的
: 國家,應依循國際規制施行之根據國際道路公約第25條之內容,包括50cc以上的摩托車即
: 可行駛高速公路是為原則,也就是各式重型機車才可以使用高速公路;以及可達台灣高速
: 公路最低安全速限60km/h以上之合法上牌領照摩托機動車輛,是為可行駛高速公路之車種
: 考量,應依照車道速限用路。
這個國際道路公約是騙人的不過某個團體不意外
怎麼說騙人呢?
首先國際道路公約第25條的內容並沒有說50cc以上的摩托車,一個字都沒有寫
她是寫國內法最低速度,以國道高速公路來說是指速限60公里,重點從來都沒
人說60公里上高速公路很安全啊
順便說一句如果完全指按照國際道路公約,騎摩托車是可以不用戴安全帽的,
還有也沒有任何速限規定,更沒有甚麼肇逃之類的內容
接著某團體故意忽略掉這個公約的第三條
b)締約國的規則也可以包括第二章未列載之規定
第六條 也是被忽略的
4.指揮交通的勤務人員指示優於所有規定
第七條 也同樣被某團體忽略
1.使用者應該避免危及或妨礙交通、危及人身或對公共及私人財產造成損害的行為
4.駕駛人應注意不對其他用路人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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