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北女遺失Apple Watch報案 一年後接到電

作者: mcharuko (象)   2022-07-05 09:17:10
※ 引述《StBeer (喝醉打滾)》之銘言:
我知道你原意是避免板友跟督割一樣搭上失智列車
但這個案子比較不同
因為對方是自己出面要求解鎖遺失模式的
有侵佔之故意
(侵佔罪追訴期最高為20年)
簡單說就是送頭
Apple Watch在遺失模式下
可以由原配對iPhone遠端鎖定其必要功能,
並在待機畫面上顯示聯絡電話
那,就算真的過了失物招領期限
警方判定物品由原拾獲人攜回
所有權還是人家原失主的好嗎
它整個邏輯是
因為找不到原所有人,放著一年了
不能永遠放在警局
所以請拾獲人帶走
各單位的遺失物招領辦法也都會再註記
這情況下對拾獲人的善意第三人保護
但,整件事在拾獲人出現想贈與親人使用的動作後
就改變方向了
拾獲人的善意第三人免責
是保護他在並非出自自己意圖的情況下
有符合侵佔要件的行為時
不會遭到遺失物所有權人(即使只是可供推知)
的民刑事告訴
可是現在拾獲人有侵佔之故意
只是遭到電子產品的防盜功能阻擋而已
有侵佔之故意,
那他身上的善意第三人保護就消失了
故為送頭
當然,拾獲人要使用
也要原所有權人同意把AppleWatch的遺失模式關掉
不然它永遠就只會是上面寫著
「拾獲請與ooo聯絡,0912-345-678」
之類文字的無用物
這是Apple產品的優點
老實說拾獲人也傻
現在用蘋果產品的人這麼多
稍微問一下就知道這狀況無解了
還不如還給原失主拿個紅包咧
不然拿去非正規小賣零件商殺肉
不也是個差一點的選擇
簡單說,
1.登記遺失物系統的警員無辜被原所有權人遷怒
2.拾獲人有侵佔之故意,還出來送頭
準備吃侵佔罪嫌
3.板友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處理?
跟所有權人聯絡,然後期待個感謝紅包
: 我沒有apple watch 也不是iphone使用者
: 但是遺失當下能定位吧?
: 這功能聽起來很不錯吧
: 你知道這個東西在網路上也要賣個上萬塊
: 我雖然不是數學家
: 但是這個價格聽起來很不錯對吧
: 可是失主啊
: 當初找不到馬上設了遺失公告
: 為什麼就認定別人都必須知道這個功能?
: 為什麼認定別人一定會看到這個遺失公告
: 尤其是現在社會
: 撿到東西在手裡多拿幾個小時都可能被告侵占
: 如果人家當初撿到沒電的
: 送去警局
: 也登記了智慧型手錶
: 現在都超過一年了
: 人家合法取得所有權
: 就被單方面爆料成新聞
: 然後被眾人辱罵
: 哇靠
: 我還以為我現在在微博
: 尤其是現在社會
: 撿到東西在手裡多拿幾個小時都可能被告侵占
: 如果人家當初撿到沒電的
: 送去警局
: 也登記了智慧型手錶
: 現在都超過一年了
: 人家合法取得所有權
: 就被單方面爆料成新聞
: 然後被眾人辱罵
: 哇靠
: 我還以為我現在在微博
: 當事人雙方只聽一邊的話
: 就能夠吸引一堆人幫忙詰譙
: 厲害了
: 兩岸不愧是同文同種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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