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傳「好想和妳做完愛在睡覺」被抓包 交

作者: Inkdust (Inkdust)   2022-07-04 09:51:49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傳「好想和妳做完愛在睡覺」被抓包 交往8年小三現形元配怒告求償
4.完整新聞內文:
陳姓女子與客戶陳姓人夫有婚外情,兩人接吻、手接愛心的合照被陳妻發現,元配不動聲色
,又拍下丈夫傳訊小三內容,「好想和妳做完愛在睡覺」、「你是一個很棒的女人」、「我
並沒有拋下你」等,導致陳妻罹患持續性憂鬱症身心性失眠症,怒告小三和丈夫求償40萬,
高雄地院判2人賠償20萬元。
被告人夫未出庭答辯,小三陳女未否認和客戶陳男交往,但稱不知對方已經結婚,也未告訴
她已婚,兩人已認識8年,因為是客戶,每週會有一次見面的機會。
陳妻主張,他和丈夫結婚已20多年、育有一雙子女,2021年5月間,她發現丈夫與小三的合
照及訊息,兩人緊緊依偎、相互接吻、手接愛心,儼然是一對熱戀男女,她回想2014年曾看
見丈夫寫給這名「女性友人」的親密生日卡,當時並不以為意,原來早已親密互動了。
元配不動聲色查看丈夫手機通訊,2021年8月間,有了更驚人發現,丈夫竟以line通信軟體
與被告對話「好想和妳做完愛在睡覺」、「我都覺得你是一個很棒的女人」「我並沒有拋下
你」等語,憤而提告,告丈夫、小三侵犯配偶權,向二人求償40萬元,後來2人也離婚收場

法官審理認為被告二人確有多張親密緊靠,甚或親嘴等動作,足認定確實已長期有親密關係
,且發生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況且兩人曾一起去了很多地方,並留下很多美好回憶等語,足
認親密交往時間已有多年,因被告已逾40歲之人,應可知悉對方為有配偶之人,否則不可能
長達數年親密交往,卻從未詢問彼此婚姻關係,故判決元配勝訴,人夫和小三共賠20萬元,
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80463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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