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益世財產申報不實遭監院罰4百萬 最高

作者: kevin8290   2022-06-30 23:13:24
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 王宏舜 /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林益世財產申報不實遭監院罰4百萬 最高行政法院駁上訴
4.完整新聞內文: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收賄案2012年6月爆發,檢方查出林益世收受地勇公司負責人陳
啟祥匯款6300萬元,監察院也認定林未據實申報,裁罰400萬元。林益世不服而提行政
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去年3月判林敗訴。林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駁回確定。
林益世被控2010年立委任內收受6300萬元,協助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獲得中鋼爐下渣
原料轉售及承購中聯公司的轉爐石合約。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指出,林益世收了錢後交由母親沈若蘭保管,部分由妻子
彭愛佳租用銀行保管箱藏匿,未在2011年11月17日財產申報中揭示。更一審認為財產申
報法所保護的法益不僅在維持「公務廉潔」,更在於「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以實現人民
知的權利。借他人名義隱匿自己所控制的財務內容,或藉其他手法增加財務資訊解讀困
難度,屬財產申報法「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之申報」,隱匿手段是積極妨礙人民知的權
利,有加重處罰必要。
更一審審酌林益世不僅沒申報,還透過交付他人保管,已妨礙人民知的權利,監察院以
他故意隱匿而未為申報的財產額度至鉅,裁處法定最高罰鍰額度400萬元,並無不法。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林上訴無理,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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