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人民有權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枝

作者: kimisawa (楊)   2022-06-24 11:01:13
: → Laverda: 一堆智障以為接下來紐約等限制州可以無條件隨身攜槍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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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verda: 事實上紐約等禁制州一樣要合法取得攜槍證才能隨身帶槍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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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verda: 這次被指違憲的是紐約州禁止人民用自我防衛當申請理由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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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verda: 他們認為proper cause不包含自我防衛 這惹惱了某位大法官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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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verda: 那位大法官還去問紐約律師說用自我防衛真的會被駁回? 06/24
10:08
: → Laverda: 那位被問的紐約州律師說:這是真的 他們會這樣退件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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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verda: 這次釋憲是先引用憲法第14修正案"受法律平等保護"當引子 06/24
10:10
: → Laverda: 才講到紐約州沒有權利來限制人民的憲法第二修正權利 06/24
10:11
: → Laverda: 連紐約州長都在媒體上嗆說 那不就大家都能隨身帶槍?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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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verda: 笑死人身為州長還故意不講紐約州還是要申請攜槍證才合法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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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verda: 沒影響的是那二十多個早宣布constitutional carry的州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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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verda: 這案子是說紐約等州不能拒絕人民用自我防衛申請攜槍證 06/24
10:14
: → Laverda: 沒說你紐約等限制州要全面開放 06/24
10:15
Laverda說的是正確的,但媒體大概都不報導原因。台灣媒體也不可能深入理解。
就有人申請攜槍證被拒絕,申請理由是治安不好,要保護自身與財產安全。
但政府說這理由不成立拒絕。憲法第二案是任何人都有權利,所以紐約拒絕違憲。
紐約的規定是要讀50頁的規範(裡頭包括使用刀劍雙節棍的守則,大哥,我要買槍,
你叫我讀雙節棍規則),然後要繳500鎂,等一年,然後高機率用理由不足給你拒絕,
再來也不退你錢。基本上守法公民想保護自己,政府給你叼難到不能自理。
單是罪犯黑幫根本不鳥這些規定啊。
最神奇的是沒多久前,紐約抓到審槍的貪污集團,要價$6000鎂就給你攜槍證。
不用等一年,不用審核,不用理由。或是透過關係給了許多名人包括民主黨議員等槍
證。一狗票被抓。
有錢有權可以靠關係拿到槍證走後門,守法公民想買隻槍自保又被叼成智障。
你說這對減少槍擊案的幫助在哪裡?
這些民主黨只會做表面功夫,拜登還在那邊失望哩,他大概也是槍證買爽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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