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院拍板!防止毒駕 致人於死最重處

作者: AntiGayMan (全面反對狂甲)   2022-06-23 18:51:45
※ 引述《yukihira》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今日新聞
: 2.記者署名:
: 王敏旭
: 3.完整新聞標題:
: 政院拍板!防止毒駕 致人於死最重處10年、罰200萬以下

酒商利益輸送給民進黨 當然不敢動
我朋友做公關的
每天工作包含搜集酒駕新聞
公關公司依據蒐集到的資訊回報酒商要送多少錢

民進黨 呵呵 餓了八年 還在餓 你們放心
選票絕對沒你的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王敏旭/台北報導
: 為避免毒駕意外,行政院會今(23)日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陸海空軍刑法》第54

: 條修正草案,將毒駕行為執法標準明確化並全面開罰,致人於死者,最重處10年有期徒刑

: ,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最重處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 軍人則提高10萬至20萬元罰金。
: 行政院長蘇貞昌指出,毒駕可能造成重大傷亡跟酒駕一樣,毒駕肇事發生在國軍,也會斲

: 傷部隊戰力;2法案修正,是為了防止毒駕,並明確化違法要件,保障社會安全有其必要
: 。
: 法務部指出,對於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者,如有施用毒品的行為,其尿液經檢驗判定陽性即

: 構成刑責,讓執法標準明確可行;若因個案情況無法檢驗判定陽性,惟仍有其他情事足認

: 有施用毒品而致不能安全駕駛時,也論以毒駕罪責。
: 法務部說,《刑法》第185條之3修法參考加拿大《刑法》、美國內華達州現行法規等國家

: 的立法精神研擬,未來修正草案立法通過後,毒駕行為將能全面處罰,並依個案情節適用

: 現行罰則,即最重處3年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 致人於死者,最重處10年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最重處7年有期

: 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者,最重處無期徒刑、得併科300

: 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最重處10年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 另外《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草案部分,國防部指出,毒駕最重處3年有期徒刑,得併科
: 罰金40萬元;致人於死,最重處10年有期徒刑、得併科220萬元以下罰金;至重傷者,最
: 重處,處重處、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
: 若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最重處無期徒刑、得併科320萬元;至重傷者,最重處10年有
: 期徒刑、得併科220萬元。若駕駛公務或軍用動力交通工具者,得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www.nownews.com/news/584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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