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1家石斑魚場外銷合法?漁業署:還在查

作者: gn01765288 (貓捉老鼠)   2022-06-22 21:07:02
UDN
記者吳姿賢
11家石斑魚場外銷合法?漁業署:還在查
中國大陸禁我石斑魚輸入,但被大陸點名出問題的二艘活魚運搬漁船出的魚貨,檯面上系
統登載的三場養殖場根本沒出貨,是「借單」來自其他十一家養殖場。農委會漁業署日前
公布指這十一場魚體、池水、土底都合格,但因由中央畜產會實驗室檢驗,被質疑「左手
拿給右手驗」,且這十一場是否為合格外銷養殖場,至今也未公布。
根據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規定,活魚運搬船業可將不同養殖場的石斑魚一起出貨,
但關鍵須每批貨源如實登載且來自合格外銷養殖場,但我國甚少稽核系統登載是否如實,
以致部分不肖業者走漏洞,借來非法養殖場的魚混貨。
這十一家養殖場賣往大陸的石斑魚就是「借單」,儘管漁業署公布檢驗合格,但時隔多日
,至今外界仍不清楚這十一場是否合法「借單」。
漁業署昨回應,目前全台有兩千戶石斑魚養殖戶,初步了解這十一家都有做放養申報,但
是否包括在四五八家合格外銷養殖場名單,還在調查中,預計最晚周五公布查證及處置結
果。但外界批評,合格外銷養殖場就僅四百多家,檢驗都能出爐了,不可能勾稽合法名單
要這麼久。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昨接受網路節目專訪則坦承確實有借單陋習,是因石斑魚過去列ECF
A早收清單,外銷業者須為大陸同意核准的養殖戶,才產生借單現象,但這跟藥檢結果或
品質無直接關聯,至於搬運業者是否違規,依法調查及處理當中。
此外,外界批評由中央畜產會實驗室檢驗是「左手拿給右手驗」,且農委會雖出示檢驗報
告,但仍未說明更具體的檢驗方法,例如是否每池檢驗及抽樣比率等。陳吉仲強調,該實
驗室有經驗證,但若有疑慮,願請第三方公正實驗室檢驗。
嘉義大學水生生物科學系助理教授郭建賢說,應交給SGS等第三方公正單位,但重驗意
義已不大,重點是解決借單問題,這十一家養殖場也要盡快公布是否是合法外銷業者。
屏東養殖協會總幹事陳啟宏說,要改善借單,就要盡快擬訂輔導機制列管,無法銷往大陸
的養殖戶要找其他通路,轉型也許需要很長時間,但還是要做。
https://udn.com/news/story/122886/6405486
6.備註:
還在查!?
一開始就要送第三方檢驗吧
所以塔綠石斑魚能吃還是不能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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