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布萊恩打球,你工作地點曝光啦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22-06-16 13:05:31
※ 引述《Beanoodle (津崎似超人平匡先生)》之銘言:
: 其實布萊恩整起事件只做錯了兩件事
: 1.隨苗起舞
: 嗆很大
: 可能嗆太爽一時忘了自己也是公務員
: 最後被迴力鏢打到
: 2.叫老婆洗地
: 其實這裡我有個疑問
: 照版主的公告文來看
: 「配偶欄是我的名字」?
: 如果是老婆寄信,應該是
: 「配偶欄是我先生的名字」吧?
: 畢竟陳先生名字已被肉出
: 所以版主知道這沒問題
: 那到底是真老婆寄信
: 還是開小號拿自己身份證
: 不然怎麼配偶欄是老婆的名字而不是先生的呢?
: 我沒結過婚不知道啦純屬猜測
: 大家覺得呢?
欸欸這下事情大條了啦
如果真如大偵探所言
戶籍法75條3項有說:
「將國民身分證交付他人,以供冒名使用,或冒用身分而使用他人交付或遺失之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事主需不需要出面澄清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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