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苗博雅是不是到現在不清楚為何會炎上?

作者: shena30335 (廢文/Stay Night)   2022-06-16 10:01:08
※ 引述《lou (cyh)》之銘言:
: 中華民國刑法第 304 條第一款:
: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
: 千元以下罰金。
: 苗大議員還直播…在議場公開做這種遊走法律邊緣的暴行?
: 吶吶,今天台大法律系這麼多傑出校友,都沒人出來說些什麼?
: 這種騷操作是否是台大法律系教的、學的sop?
欸欸 這我就有意見了
先說結論 苗苗絕對做沒有逼迫強暴或威脅這種文革暴行
我們首先看一段之前版友分享的霸王別姬裡的片段
https://youtu.be/S2RmsmQdYKI
這些紅衛兵也沒有強暴脅迫 他們是要對方自己說出自己的錯,自己發自內心檢討自己
為何不好好做老實人,偏要去做反動份子。
https://i.imgur.com/DYwYEL4.jpg
https://i.imgur.com/ZsIMpq4.jpg
當反動份子說錯的時候,給予糾正,當反動份子不老實的時候,要他們拾起良心
說出正確的話,該說的話
https://i.imgur.com/AIZDzBV.jpg
https://i.imgur.com/H2sRUFe.jpg
你看,段小樓有沒有拒絕說的權利?有沒有緘默自由?能不能以死明志?都有吧?但
他還是說了,那是他自己要說的,絕對不是受到脅迫或強暴,他甚至可以說出完全相反
的話或是謊言,但他還是說了,就跟苗苗一樣,人家是讓他自己說,絕對沒有脅迫,那
個事務官本來大可以不說,但最後良心發現,還是說了。
影片到最後所有人都說了,都自願地說了,段小樓說了,程蝶衣也說了,什麼人都說了
,到最後這些反政府匪類,終於良心未泯,自願揭發自己做的醜事以及自己周周遭友的
醜事https://i.imgur.com/S5pLBpc.jpg
所以我們必須大聲地替苗苗說一句話
苗苗絕對沒有利用議會殿堂做強暴脅迫之事,那些打混摸魚批評政府的反動份子,
是在正義面前無所遁形,自願訴說自己的罪狀,祈求人民的寬恕。是他們自己要說的
、自願要說的,你看Bryant他大概就不會自願要說,這一對比下,大是大非就很明顯了
在民主自由的台灣社會
每個人都有說的自由,苗議員充分體現了言論自由的精神,以非暴力、非脅迫的方式
使反政府公務員就範,自述己罪,實屬高度民主素養之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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