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苗博雅要公務員唸PTT推文 黃珊珊稱無法

作者: EOMing (敏)   2022-06-14 23:10:03
※ 引述《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之銘言
: ※ 引述《jason486 (JASON)》之銘言:
: : 苗博雅要公務員唸PTT推文 黃珊珊稱無法接受:嚴重違反比例原則
: : 2022年06月14日 20:16 ETTODAY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 議會質詢,政務官是主要質詢對象,
: 事務官是來協助政務官,讓議員了解市政內容的。
: 既然議員已經手上有全部PO文內容,
: 當事人是否親自念出,質詢人家的老婆女友有必要嗎?
: 就算人家有小三也跟市政無關。
: 事務官負的是法律責任,而不是政治責任,
: 所以不像政務官,需要將自己一切攤在陽光下,
: 當一個殺人犯、酒駕犯、強姦犯都不需要在電視上轉播認錯。
: 一個上班摸魚的人,卻要在議會、在媒體、在全國人面前公審。
: 而且既然議員已掌握全部PO文內容,
: 讓當事人親自念出有差別嗎?轉播給全國公審,有必要嗎?
: 手段嚴重侵害了當事人的人格權,對於公益又有何幫助?還是反而有害。
: 完全已經超出質詢的界限了。
: 臺北市議會議事規則
: 第七十一條(發言制止)
: 出席議員發言超出議案範圍或涉及個人問題時,主席得制止或停止其發言,其有破壞
議場
: 秩序及無禮辱罵情事者,主席得制止之;經制止無效情節重大者移付紀律委員會審查
,提
: 經大會通過予以懲戒。
: 前項發言,其他出席議員亦得請求主席制止或停止之;涉及攻訐侮辱個人者,並得由
出席
: 議員提案,經大會議決後交付紀律委員會審議。
: 經主席依前二項規定制止或停止其發言時,如有出席議員四人以上表示異議,應即付
表決
: ,該異議未獲出席議員過半數之同意時,仍維持主席之裁定。
: 第六十五條 (罰則)
: 違反本章之規定者;議員,由紀律委員會處理;本會員工,由議長依法處理; 列席
人員
: ,由本會函請該主管機關依法辦理。
: 臺北市議會議員質詢辦法
: 第六條(質詢市政應注意事項)
: 議員質詢市政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 一、所質詢事項,必須與市政府施政或與被質詢者之職掌有關。
: 二、與被質詢職務無關之私事,不得提出質詢。
: 三、非本會職權範圍內之事項,不得質詢;但建議及反映意見不在此限。
筆者以為
行政機關對於聽證程序的經驗較少
因此才會對苗大在議會的舉措
感到不解和悲憤
好巧不巧
之前的中天換照案
透過媒體轉播媒體案件
恰好為人民機會教育“聽證”
甚至明年112年國民法官制度上路
人民隨時也有機會坐在法官席上聽訟
科班出身的苗大
藉由議會殿堂 為人民demo
所謂合乎直接審理原則、言詞審理原則
以及公開審理原則要求的調查程序
展現其身為法律人的高度法學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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