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性侵猥褻17兒少 惡狼教練 重判236年

作者: hcp678 (我HP很高)   2022-06-04 12:40:00
性侵猥褻17兒少 惡狼教練 重判236年
2022-06-04 聯合報 王燕華
羅姓男子利用在多所國小當籃球隊志工帶男童外出機會,藉機性侵、猥褻十七名兒少,花
蓮地院認定,羅男涉及妨害性自主有六案、成年人對兒童猥褻有廿五案,依照一罪一罰,
近日對羅男判刑二三六年十個月,各刑合併定最重執行刑卅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羅男過去曾對小學生猥褻多達八十四次,被法院判刑二年、緩刑五年確定,詎
料在緩刑期間,又趁在花蓮多所國小擔任籃球義務教練機會,涉及性侵、猥褻多名男童,
去年六月被花蓮地檢署起訴。
法院調查,羅男在籃球隊擔任助理教練,跟著球隊到外縣市比賽,不時出錢帶學生泡溫泉
、吃飯,後來因有受害男童出現害怕肢體碰觸等行為,也有些熱愛籃球的男童突然不想再
打球,家長察覺有異詢問,才揭發惡狼志工的假面具,向學校通報。
判決書指出,羅男於二○一九年至二○一一年間,在車上、家中房間、國小廁所、籃球教
室等地,以自己曾是護理師名義,要男童配合做健康檢查,藉機猥褻多位男童,強逼男童
張口為他「服務」,並拍下犯案過程,行徑惡劣。
羅男在偵審中辯稱,教練本來就會注意球員身體狀況,有受傷也會幫忙檢查,是「好意接
觸」,至於拍照則是「誤觸」,沒有妨害性自主犯意。
合議庭認為,受害男童供詞一致,有受害者畫出教練家中平面圖,檢警也在羅男手機、電
腦硬碟中,找到存有私密部位照片及性侵影片,認定羅男犯下成年人對未成年人違反意願
性交六次、猥褻則有廿五次,另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之影片,違反兒少性
剝削防制條例。
花蓮地院庭長黃鴻達說,刑法第五十一條「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
,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卅年」,合議庭已量處法定最重定執行刑上
限卅年。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362689
判刑二三六年十個月,各刑合併定最重執行刑卅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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