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莫羽靜」粉團影射吳佩芸介入徐永明婚姻

作者: s3122762120 ((づ′・ω・)づ)   2022-05-31 18: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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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 陳宏睿
3.完整新聞標題:
「莫羽靜」粉團影射吳佩芸介入徐永明婚姻 男管理員判拘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李姓男子是粉團「莫羽靜與她的墨水故事」的管理員,涉嫌在前年8月間,在粉團
貼文影射時代力量吳佩芸,介入曾任時力黨主席徐永明的婚姻,吳蒐證後提告,求償100
萬元,檢方起訴李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一審判拘役30天,得易科。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是臉書社團「莫羽靜與她的墨水故事」的管理員,2020年8月4日在粉
團公開張貼三則貼文,在貼文中利用影射的方式,指摘有藥師經歷的吳佩芸(曾任時代力
量秘書長),介入徐永明(曾任時代力量黨主席)的婚姻,提供網友觀覽、討論。
三則貼文寫到「徐永明,你到底是為了什麼,在去年偷偷離婚呢,錢也給的超乾脆。我知
道哦,有在吃補藥」、「你們昨天為什麼,一直討論永明的前任?」、「有人說,那已經
分手了,還去扯對方,也太無辜了吧?去看她過去的職位,一點都不無辜好嗎?為什麼她
可以,亮君就不行?」
吳佩芸瀏覽臉書時發現,認為貼文已涉妨害名譽,提出告訴,另外附帶民事求償,請求精
神損害賠償100萬元。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通知李男到案說明,依妨害名譽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男承認犯行,也與吳佩芸告訴的情節相符,認定李男在粉團所傳述的
文字,在在影射吳佩芸介入徐永明婚姻,有婚外的男女關係,指摘的是具體事實,而非單
純抽象謾罵,有損吳佩芸名譽,構成誹謗罪,事證明確。
另外,李男在案件審理時,表明有意與吳佩芸和解,不過也說,無法負擔任何的金錢賠償
,法官依誹謗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6354317
6.備註:
原來莫羽靜是男的 笑死
還沒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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