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惡警假借辦案進門性侵12歲少女 二審改判8

作者: sunchen0201 (想哭就要笑)   2022-05-31 11:15:43
美國關於性侵兒童的罪犯加重處罰之規定,
最著名的兩條法案如下:
1.梅根法案:
美國性犯罪者資訊公開法的俗稱。
規定各州必須知會有性侵前科者入住的社區,
將有性侵兒童前科者的個人資料公開在網路,
供民眾查詢及事先採取保護措施。
2.潔西卡法案:
根據佛羅里達州的《潔西卡法案》,
性侵未滿12歲兒童的罪犯,
初犯就必須處以最少25年的有期徒刑,
最高到無期徒刑。
出獄後必須立即對其執行社區監控,
終身配戴電子腳鐐或衛星定位監控器材,
不得接近或進入學校等兒童常活動的地方,
定期到警察機關報到。
總結有49個州已生效類似立法精神的法案。
法案內容與措施,各州略有差異。
(以上內容擷取自維基百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