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紅牌重機騎士下班回家 轉彎車疑未禮讓迎

作者: fielia (フィーリア)   2022-05-18 23:41:48
※ 引述《HuangJC (吹笛牧童)》之銘言:
: 不遵守維也納公約,會被人笑
: 但遵守了維也納公約,會違反台灣法律
: 一個是被笑,一個是違法
: 被外國人笑很重要,違反台灣法律沒關係;是這樣外國月亮比較圓的嗎?
: 影片我看完了,在日本,時速六十也可以開到八十
: 但在台灣這就是確定超速二十公里可開罰啊!
其實台灣的交通法規目前來看
有關行車先後順序的規定,與國際交通公約幾乎都相同
除了右轉車進橫向道路要讓對向左轉車這點跟國際做法不一樣以外
其他項目大家可以去比對一下,基本上都是一樣的,包含圓環行車順序在內
所以要以這理由去打官司應該是不太可能成案,畢竟規則面本質是一樣的
大概比較多人會靠北的是
即使按照國內法規,自身的確有行車優先權
卻因為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而被判有責任
不過這本來的意義應該是讓駕駛不要因為他人出包,就兩手一攤放棄掙扎等撞車
而是在個人能力所及的範圍內,各方都盡力把傷害減到最小的美意
有關超速方面
我也一樣會譴責那種市區幹道開破百,郊區平面幹道破百五那種
讓其他沒優先權的車,完全無法在視野內,判斷是否淨空可以行動的超速
像枋山那個跑快200的重機被賓士橫切撞死的那個就是系後
只是回來看待速限怎麼樣才是合理的
應該要去考慮各種路口交織或週邊環境等因素,並且跟交通工程一起做好
如果綜合考量後覺得市區速限就是這麼高,那麼車道就不應該做太寛
北屯那邊的路速限多少才合理,我不是在地人不做評論,就給台中鄉民發表意見
以大台北的大小道路為例
像林口壽山路限速才30再加區間測速,那個就是莫名奇妙的速限設定
先不提小型車下坡時會無意義地耗損煞車機能
大型車的輔助煞車(排氣煞車或電磁煞車)的使用前提都是需要一定速度的
在這麼低速下坡的情況下不見得能有效發揮
甚至有可能把大車有限的煞車資源氣條(?)用乾,最後煞車功能失效無法控制速度
如果在這條路上用50行駛的直行車跟轉彎車撞上了,責任要怎麼分,就可以吵很久了
但台北都市巷內視野差,速限30我就覺得很ok,甚至下調到25,20我都贊成
重點是速度應該設定在該路線環境下,我看得到對方,對方也看得到我
至於不會看,或看到了沒做為的,應該繳回駕照,速限不應該去配合這些三寶
說到交通工程,就再回到這個案例
我是不覺得本案例的這台,若騎得慢一些,碰撞就不會發生,因為轉彎車就看不到嘛
這裡也突顯了台灣多數路口沒有偏心設計,我方轉彎車的視角被對向轉彎車遮蔽的問題
其實像這路口如果有做偏心左轉道的話,視野問題就可以解決了:
https://www.ptt.cc/bbs/Road/M.1540050054.A.3DA.html
轉彎車探車頭出來時,駕駛可以看到對向所有直行車道狀況
都看得到有沒有來車了,腦袋正常的人才不會貿然行動
小小鄉民我只是希望台灣交通死傷可以跟日本一樣
從當年跟現在的台灣一樣慘烈的情況,慢慢轉變成現在看到井然有序的樣子
不過大哥後面補充有點說得沒錯
日德甚至歐美的交通法規為什麼會這樣設計,都有他的用意在
應該要照搬或完整考量去做整體設計,而不是學半套才對
是說既然這裡是八卦板,我覺得本串探討的案例責任怎麼判,就交給法院去傷腦筋
來分享一些不太重要的海外交通小八卦讓大家放輕鬆一下:
- 日本其實沒有簽68年維也納交通公約,而台灣也沒有簽49年日內瓦交通公約
因此台灣沒直接跟日本對簽駕照互惠之前,雙方的駕照效力也是不互通的
日本國內也不是沒有質疑過不跟68交通公約接軌的問題,但包袱太大難調整
- 名古屋圈其實是日本有名地開車最脫序的地區,他們的市區路幅又是全日本最大
小弟我就是在JR名古屋站前的大路被後車撞的
約談我的日本警察北北一提到名古屋走り,也為此感到頭痛
後來想想,什麼台灣咖哩台灣拉麵等料理都是名古屋發源,沒毛病(?)
- 被後車撞那時代,包含我遇到的,日本號誌不少是綠方向燈直接跳紅燈的設計
這對大面積的路口,比如縱橫路都8~10線道十字交會外加高架道,並不是很有善的設計
不過現在應該很難看到了
- 德國號誌是從紅燈變黃燈再變綠燈,多了黃燈的提示時間,對手排車駕駛起步很友善
- 美國校車學童上下車時,stop標誌會秀出來,不管同向對向的,只要看到就是立即停車
這個設計小弟私心覺得很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