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滿3劑「自選居隔」 產險業:屬故意行為

作者: Makubex82   2022-05-17 13:39:50
昨天指揮中心的說法
指揮中心說明,打完3劑仍可以選擇「3+4」,確診者在填寫回報系統時,在填入接觸者相
關欄位時,會需要填入該位接觸者是否「打過三劑疫苗」(勾選此項目將採自主防疫,不
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選項,將被系統自動列為「7天自主防疫」對象,不會開立居家
隔離通知書,如果民眾已接種追加劑,但仍想採取「居家隔離3+4」,就不要勾選該欄位
,因此民眾仍有機會領到隔離金。
說完保險公司就不認帳
肯定要你附上疫苗施打證明
然後隔離就不理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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