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愛愛不是義務!律師揭婚姻10點勸世 網畫

作者: johanLarson (Rent)   2022-05-16 16:02:31
法定判離的理由
一、重婚者。
二、與人通姦者。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
共同生活者。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所以台男要主張三、七了
或者八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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