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E奶女神元元爆前閨密陳甯亞偷錢!反遭求

作者: losel   2022-05-13 15:13:12
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記者署名:李奕緯
完整新聞標題:E奶女神元元爆前閨密陳甯亞偷錢!反遭求償100萬 意外曝光粿粿也受害
完整新聞內文:
擁有34E好身材、IG有95萬粉絲的「呆萌女神」元元(本名吳婕安),前年決裂閨密「
Rakuten Girls」前成員陳甯亞,她PO出對話紀錄指控陳甯亞偷錢,陳甯亞事後提告元元
及16名網友刑事加重誹謗罪,並提民事訴訟向元元求償100萬元,並要求在IG公開道歉。
刑事部分日前檢察官不起訴,民事部分法官審酌元元提出中信兄弟啦啦隊女神粿粿曾傳訊
給她:「我之前跟她去泰國也掉錢掉東西。」台北地院認定元元僅陳述自身及朋友經驗,
判陳甯亞敗訴,元元免賠。可上訴。
陳甯亞指控,她被元元在2020年4月至7月間於IG連續發表言論詆毀,包括元元說:「妳發
生事情後還叫大學同學分享限動罵我…」、「我知道妳每次跟我收錢或是跟我朋友收錢妳
會騙一些錢,加減賺一些」、「作賊心虛封鎖?」、「兩年多的友誼被妳邪惡的心毀掉,
沒看過這麼可怕的人」、「你跟別人說我癌症末期…」、「她當然不只對我這樣…大學朋
友跟同學還有其他朋友她也下手」。
陳甯亞還控訴,她的大學同學「Zoey」向元元詆毀她的私訊,也被元元在IG貼出,內容稱
:「…就很巴結老師…也會因為想要獲得一些機會整天黏著老師,跟對她有利的學姊同學
搞好關係,大學也有被她欺負…她可能利用你完了,或是你有她不利的東西,或是她怕你
搶走她的光彩,畢竟她一直很想紅…沒有要故意中傷她,只不過她很不真誠就是了」。
陳甯亞認為,元元言論與事實不符,貶抑她社會評價,導致她形象受損,工作大受影響,
每月收入損失至少10萬元,因此求償收入損失50萬元,再加上非財產損失精神慰撫金50萬
元,總共求償100萬元,並要求元元在IG刊登道歉啟事,以回復她名譽。
元元則辯稱,陳甯亞先前已公開道歉坦承偷竊行為,她不追究陳甯亞涉嫌刑事竊盜罪,陳
甯亞卻行為反覆,刊登道歉聲明不久就自行刪除,並散布貶損她的言論導致她持續被攻擊
謾罵,她為了自衛、自辯而發表關於陳甯亞的言論,內容都是基於親身經歷以及朋友轉述
的事實,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並無不法侵害陳甯亞名譽權。
元元舉證,她與陳甯亞的共同朋友「粿粿Meigo」曾傳LINE向她說:「我之前跟她去泰國
也掉錢掉東西…所以看你打的時候,我整個雞皮疙瘩…她每次都這樣,說不用錢,然後又
回來收錢…我發現你打的很多東西我都遇過。」另外網友「笑咪咪」也曾在網路論壇
Dcard留言:「我之前跟甯亞是同事,她以前就會偷東西了…以前就這樣了現在還是一樣
,而且真的都從身邊的人下手」。
元元再舉證,陳甯亞同事陳怡叡在刑案中曾證稱:「陳甯亞曾說過元元得子宮頸癌、長腫
瘤生病,後來兩人吵架後,陳甯亞說其會偷錢包是為了祈求元元的病會好。」因此元元認
為她說陳甯亞「你跟別人說我癌症末期」並無不實。
元元還舉證,陳甯亞的大學同學劉姓男子確曾發文罵她:「元元,吳婕安,靠炒作賣肉的
網紅,攻擊一個從0一路努力、認真工作、對粉絲又好的人,重點這人還是我的好朋友。
沒實力,只能賣肉炒作,妳超可憐。」因此元元認為她說陳甯亞「叫大學同學罵我」也是
事實。
法官最後審酌,元元發表的言論,確實是基於自身及朋友經歷所知資訊,確信為真實,加
上依附事件主觀評論意見表達,沒有不法侵害陳甯亞名譽權,陳甯亞求償無理由,判決陳
甯亞敗訴,元元免賠。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appledaily.com.tw/local/20220513/DKKYO6H3WNARHCSCMBIXDHBC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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