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家|屢次強脫少年褲露下體!辯稱「鬧

作者: jeff12280 (猜不透平常心)   2022-05-06 14:19:52
1.媒體來源:
Apple News
2.記者署名:
王文傑/花蓮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屢次強脫少年褲露下體!辯稱「鬧著玩啦」 無聊男下場慘了
4.完整新聞內文:
花蓮1名50多歲林姓男子退休在家閒得無聊,常到鄰居家串門打發時間,卻多次對鄰居家2
名讀國中、國小的少年摸下體,甚至趁少年洗完澡、翻跟斗時強制脫褲露出下體,自己樂
得哈哈大笑,屢勸不聽的林男變本加厲,惹來家屬狀告他公然猥褻。法官認為林男「強脫
褲」、「摸下體」並非滿足性慾,但不尊重少年隱私及身體自主權重判2年。
林男被訴後辯稱:「鬧著玩,搞笑啦!」指跟鄰居孩子很熟、從小看到大,不可能猥褻他
們。法官同意林男胡鬧的舉動沒有猥褻意圖,但已妨害青少年保有自我隱私,及身體自主
權不受侵犯的權利,4次強制脫褲、摸下體的犯行引人不悅,明顯涉犯強制罪,4罪各判8
個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全案已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於2019年2月至5月間,4度調戲鄰居家讀國二、小五的少年。曾趁國中
生洗完澡走出浴室,他躲在一旁從後方強制脫褲、露出下體,當時少年家人都在客廳全程
目睹;他還曾趁國小學童睡在沙發時,直接伸手進褲底摸下體,被罵後辯稱:「看你雞雞
有無長大」。
少年曾向家長反應,家長認為林男在開玩笑沒處理,氣得少年躲在廁所捶牆壁,少年家人
曾規勸林男別再這麼做,但他仍以戲謔的心態持續犯行,因行為越來越誇張,多次對少年
脫褲,家長才憤而提告。
林男辯解,他有老婆,對男性或幼童無特殊喜好,單純是戲謔、開玩笑的行為,他讀國、
高中時有時也會玩脫褲子遊戲,有時因玩過頭會很生氣。他承認是尺度尚未拿捏好,過程
中也沒用強暴、脅迫手段,並不構成猥褻或強制罪。
法官認為,猥褻是指除性交外,足以興奮或滿足性慾的色情行為,偵訊家人、目擊者後判
斷林男「強脫褲」、「摸下體」應屬玩鬧,客觀上當不足以誘起他人性慾。但林男多次強
制犯行,對他人之身體隱私權及自主權顯然未知尊重,更恐造成被害人心理產生陰影,應
以強制罪論處。
心理諮商師蔣素娥表示,青少年是形塑自我認知的重要時刻,給予明確的「身體界線」可
以培養孩子尊重他人、獨立意識及自律行為,孩子若「身體界線」遭破壞,會讓孩子失去
安全感、容易上當、沒自信,甚至從被害者成為加害人,對心理的影像甚鉅。
蔣素娥說,成年人對孩子來說就是個階級壓力,更需要捍衛青少年的「身體界線」培養孩
子不舒服就要勇於說出,絕不能用戲謔、開玩笑的態度破壞正在建立起來的自信,要讓孩
子學習愛護自己、尊重他人,用合於情理的方式互動,才能對未來有正確、勇敢及健康的
人生觀。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506/UGLCNMWBPRHKRLYL5K4X2RGGO4/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尊重身體自主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