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關於某新聞中產險公會講的兩年時效

作者: k2065k (拉拉壓)   2022-05-05 20:58:11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林巧雁
3.完整新聞標題:
別慌!憂隔離通知遲遲不到 產險公會:有2年請求權不影響理賠
4.完整新聞內文:
本土疫情大爆炸,衛生單位忙翻天,有些民眾隔離多天尚未領到隔離通知,擔心無法申請理賠,產險公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要民眾安心,保險契約有兩年的請求權,短時間的等待證明文件不會影響理賠權益。
有鑑於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確診數急速攀升,致使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開立確診證明或居家隔離通知單處理量能受到嚴重考驗,導致上述證明文件所需作業期間加長,消費者有投保防疫保單者,為申請理賠證明之需,憂心無法理賠,也造成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莫大壓力。
為避免消費者有過多無謂之擔憂,產險公會特此說明如下:
1.依據保險法第65條之規定,被保險人對於保險契約之請求權,自得申請之日(即確診日或居家隔離始日)起算,有2年的請求權時效,故短時間的等待證明文件,絕無影響權益,或致使無法理賠之情況。
2.如民眾為求心安,獲知保險事故發生時,尚未取得證明文件之前,即向所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保險公司受理後,會待理賠證明文件補齊後辦理理賠,不致權益受損。
3.綜上說明,希望消費大眾,對於保單權益部分,不必因短期之遲延,而有太多的顧慮,相關權益保障,法令已有規定,保險公司對於保險契約亦有依契約條款履約之義務。(林巧雁/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reurl.cc/Gxx9GG
6.備註:
對不起小弟不才,學過一點保險法,
已經好幾次看到這段話了,
民眾擔心隔離書或確診單還沒出來使的無法請領保險,
產險公會發出說明稿表示,「為避免消費者有過多無謂擔憂,因此特別針對保險理賠提出說明。產險公會指出,依據保險法第65條規定,被保險人對於保險契約之請求權,自得申請之日(即確診日或居家隔離始日)起算,2年請求權時效,故短時間的等待證明文件,絕無影響權益,或致使無法理賠之情況。」
我是沒找到產險公會的這份聲明稿啦,
不過要使用保險法第65條,
不是應該先以保險法第58條通知保險人,
才有辦法用65條嗎?
這個新聞上的說法是不是會導致一般民眾誤以為等東西都到,
再通知保險人並申請就好?
我自己有保險我都有點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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