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文大自習室旁人敲鍵盤超吵他罵三字經無

作者: Boyzone (Boyzone)   2022-05-04 18:02:27
文大自習室旁人敲鍵盤超吵 他罵三字經無罪 高院:公共事務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林姓男子不滿陳姓男子在中國文化大學自習室操作電腦時鍵盤、滑鼠音量過大,在Dcard
發表標題為「喂 麥剎!」文章,提及「是我觀念錯誤嗎?自修室裡,鍵盤滑鼠敲的很吵
,請問大眾們可以接受嗎?我要瘋了」,並附上陳的側面照片,還罵「幹你娘」。士林地
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35日,但台灣高等法院改判無罪確定。
林2020年9月26日在文大自習室內因受不了陳打電腦時所發出的鍵盤、滑鼠音量過大,上D
card論壇網頁發文,內容記載「文化大學」、「圖書館」、「自修室」、「自習室」、「
幹妳娘」等字樣,陳因被拍側臉,提公然侮辱罪告訴。
士院審理時,林不否認發文,但否認有公然侮辱犯意,並表示當天陳吵了近1個小時,他
非常生氣,才會陳述自己的心情,只是在表達心境狀態,頂多可說言論「不得體」,但不
是在罵陳。
士院認為,若要抒發心情,理應發表與此有關的意見、感想或評論,但林卻刻意在「話題
」功能中使用輕蔑的「幹妳娘」言詞指責,是對陳情緒性或人身攻擊謾罵。
林不服遭判有罪,上訴二審。高院認為陳姓告訴人在偵查、原審並不否認在自修室內敲鍵
盤、滑鼠太大聲,影響林自習,可見林發文指稱「很吵」一事是事實、非捏造。
高院指出,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依比例原則適切衡量,非以「粗鄙、貶抑或令人不舒服之
言詞=侵害人格權/名譽=侮辱行為」這種簡單的方式連結認定。例如「幹」字一詞,高
院認為可能用以侮辱他人,也可能作為與親近友人問候的發語詞,像是「幹,最近死到哪
裡去了。」「幹,真衰!」
高院也舉媒體報導為例,指記者在報導法院判決的公務員貪汙犯行時,直言「厚顏無恥」
,這是涉及公共事務的評論,非以汙衊人格為唯一目的。高院認為話題功能是讓更多趣味
相投的人看見發文,且是對於不滿的事實或現象表達意見、抒發心情,目的不在於汙衊、
詆毀;「幹你娘」雖粗鄙、低下,但難單憑此字眼就認該構成公然侮辱罪,改判林無罪。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28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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