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發毒誓外流「被車撞死」 色男騙到少女裸照要脅吃牢飯

作者: Calcifer (抹茶凍加兔子蘋果)   2022-05-01 15:23:41
發毒誓外流「被車撞死」 色男騙到少女裸照要脅吃牢飯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280616
2022-05-01 15:08 聯合報 /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羅姓男子透過社群網站認識17歲少女,雙方交往時,羅要求少女拍攝裸照傳送,還
發毒誓「若外流被車撞死」,少女因而傳送裸照給羅;雙方分手後,羅不滿臉書遭少女封
鎖,要求解封否則散布裸照。二審分別依兒少性剝削、恐嚇罪,判羅1年10月、3月(可易
科)。
判決指出,羅姓男子透過臉書認識17歲的少女,雙方在2020年初在網路交往,羅已知少女
未成年,但仍透過通訊軟體傳訊給少女,要求少女拍攝裸露胸部、全身的相片,為讓少女
放心拍攝,羅還發毒誓,向少女允諾,照片絕對不會外流,若外流「出門被車撞死」。
少女不疑分別在同年的情人節前三天與情人節當天,傳送裸露胸部的影片、相片給羅,後
來雙方分手,羅不滿被少女在臉書封鎖,透過通訊軟體,傳送「反正你要玩我陪妳啊」、
「要我去妳上班的地方鬧也行啊」、「不要怪我分享了」,要求少女解除封鎖,否則將散
布裸露的影片、相片。
少女向台中市第六警分局提告,警方循線查緝羅男到案,羅男在警詢、偵訊、一審審理時
,都承認涉案,台中地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恐嚇罪,分別判處1年10月、3月徒刑,
其中3月得易科。
羅男上訴二審,辯稱原審量刑過重,而且有意與被害人調解,不過被害人與家長不願調解
才破局,希望法院宣告緩刑。
台中高分院審酌,雖然羅男對於犯行坦承不誨,但審酌少女身心未臻成熟,有特別保護必
要,羅男僅為一己私慾,引誘少女製造、傳送猥褻行為的電子訊號供他觀看,還利用該猥
褻影片、相片,恐嚇少女,影響少女身心健康,事後又未能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認為
無暫不執行、宣告緩刑的理由,駁回羅訴請,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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