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律漏洞!車子丟出垃圾竟無法可罰 網

作者: ClubT (小喬)   2022-04-28 11:18:27
這時候就該找立法委員要求修法啊
不然以後大家都有樣學樣就好
只是我看台灣的立法委員沒人想管這件事吧 科科
※ 引述《hk410050 (A柏)》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記者署名:
: (地方中心楊永盛/苗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法律漏洞!車子丟出垃圾竟無法可罰 網炸鍋諷「長知識要從右邊丟」
: 4.完整新聞內文:
: 苗栗有2名網友,近日不約而同在臉書社團PO文,指使用行車紀錄器影片,向環保局舉發
: 轎車副駕駛丟疑似煙蒂、整包垃圾,詎料環保局竟拿出中央法令解釋,指無法推定丟廢棄
: 物行為人是車主,不能依法告發。檢舉人、網友看到回覆都「炸鍋」,質疑難道警察也可
: 比照不開罰單?苗栗縣環保局秘書蔡政勳今天回應,強調因為至今尚未修法,難以依法要
: 求車主指證違規者、無法直接裁罰車主,希望民眾諒解執法機構的立場。
: 有王姓、黃姓民眾,日前分別在臉書社團《苗栗大小事》、《竹南大小事》,PO出自己轎
: 車的行車紀錄器,分別是4月24日在頭份市尖山大橋、2月10日在竹南鎮公義路,拍下轎車
: 副駕駛座,分別丟出疑似煙蒂到橋下、整包垃圾丟路邊草叢,2人分別上網向環保局檢舉
: ,希望告發取締這種沒有公德心、污染環境的離譜行為。
: 不過,王姓民眾貼上環保局的回覆,強調沒有法源依據可罰副駕駛的違規行為,引發王、
: 網友們的不滿,紛紛留言批評:「這什麽狗屁理由?」、「還有這種法令,以後都叫副駕
: 或後座丟好了,不就都免罰了。」、「都有影片,竟然無法開罰,苗栗環保局是否瀆職?
: 」
: 針對檢舉人和網友的不滿,環保局秘書蔡政勳上午強調,針對類似爭議,環保署在2008年
: 5月16日做出解釋函,指對於車輛駕駛人外之其他乘員,伸手丟廢棄物之行為,在常理下
: 顯然無法推定該乘員為車輛所有人,不宜告發車輛所有人。
: 蔡政勳說,現有相關環保法令,未賦予執法機關(如苗栗縣環保局)可以要求車主交代違
: 規乘客資料,若車主拒絕也無法逕行裁罰車主,身為執法機關,實在力有未逮。而《蘋果
: 新聞網》多年前曾報導此法律漏洞,但中央尚未修法彌補。(地方中心楊永盛/苗栗報導
: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428/MMCZXQFNGFC5NJC3XS22EGJQZE/
: 6.備註:
: 簡單來說
: 就是非駕駛丟垃圾,因無法強制確認身分,不能確認違規者,所以無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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