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銘言:
: 有記者剛剛問到周玉蔻事件
: 陳時中回應:跟法務單位討論的結果是沒有違反醫師法之事實,關於爭議事件本身牽涉事
: 實認定,權責單位在地方衛生局。
我覺得這一句又是一句廢話....
醫生出診去採檢,本來就沒有觸發醫師法的問題
問題是有沒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
問題是有沒有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
問題是有沒有違反CECC公布的防疫規定??
講沒有違反醫師法,就像講開車衝入菜市場撞死人的三寶是合法拿到駕照一樣
和廢話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