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秉樞傳前女友裸露照給好友 「無散布意

作者: tosay (12333)   2022-04-25 16:48:49
※ 引述《zxc2331189 (阿拉花瓜)》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陳以昇
: 3.完整新聞標題:
: 林秉樞傳前女友裸露照給好友 「無散布意圖」不起訴
: 4.完整新聞內文:
: 立委高嘉瑜前男友林秉樞因涉嫌施暴,日前新北地檢署依傷害、恐嚇等8罪起訴,另外被
: 控傳送前女友裸露下體照給友人觀賞,涉嫌散布猥褻物品罪,因檢方認定林沒有散布意圖
: ,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 林秉樞因涉嫌對立委高嘉瑜施暴,1月25日依傷害、恐嚇、偽造文書、妨害秘密、私行拘
: 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等8項罪名起訴,案件移審後認為有反覆實施恐嚇之
: 虞,遭法官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日前裁定延押2個月。
: 林秉樞又被指控在與某任前女友交往期間,取得女方3張裸露下體的照片,在2021年11月2
: 日用通訊軟體Line傳送給李姓友人觀賞,涉犯散布猥褻物品及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物品等
: 罪嫌;林秉樞偵訊時否認散布,坦承僅給李男一人,沒有傳給其他人。
: 檢方從林秉樞的手機採證勘驗,確認他並沒有將照片傳給不特定及特定多數人觀賞,不屬
: 於散布要件;且僅傳給李男一人,不能認定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照,查無其他積極證據,
: 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425/2237435.htm
: 6.備註:
: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案例宣導
國中生散布女友裸照 同學轉傳全判賠
女學生小麗(化名)的母親主張,女兒與男同學阿成(化名)交往期間,阿成在校車內要
求女兒為他口交,後來互傳裸照,並應阿成所求,將自慰影片傳給阿成。女兒後來提分手
,阿成竟傳訊息給女兒:「對不起寄出去了」,隨即將影片與裸照傳給其他同學。
男同學阿豪(化名)收到阿成傳來的小麗裸照,又對外散布;且阿豪得知阿成還將影片傳
給同學阿明(化名),持阿明手機將影片傳給自己,也播給其他同學看。小麗母親向阿成
及其雙親求償120萬元,向阿豪及其雙親求償卅萬元。
阿成父母辯稱,是女同學主動口親兒子下體,且自願傳影片與裸照給兒子;阿成父母表示
兩人是兩情相悅,但女同學在交往期間仍與其他男生曖昧,害兒子情感受創,經勸告未果
又急於挽回女友,才有過激或不當言詞。
阿成父母也主張,不該因性別而有差異,若女同學主張受害,兒子也應受同等損害,兩相
應予抵銷。
阿豪父母認為,兒子屬於對性好奇而懵懂的年紀,且只將影片轉傳給一人觀看,不同於社
會上偷拍或強拍猥褻照片後再惡意散布情形。
法官未全盤採信原告主張,但審理認為,無論自慰影片或裸照均屬私密,尤其女性不願他
人看見,認定阿成所為侵害女同學隱私,更使女同學生活圈評價受到貶損,判阿成與父母
連帶賠償54萬元,阿豪與父母連帶賠償16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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