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國家人權好先進好棒棒
前提還不是因為把低端生產工作通通外包給低發展國家
自己賺走大部分利潤 再靠政府收稅大辦社會福利
帝國主義經濟紅利吃得有夠爽
要改善人權 提升勞工權益
靠的竟然是 剝削 壓榨外國勞工
常言道 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低發展國家人民也死不完是不是
也不用肖想景氣好勞工問題就會有解
有訂單 有需求 就是加班加到死
等到經濟蕭條 滾回家自己看著辦
所謂的自由、人權
如果只是換一批人剝削 到底有何高尚可言!
經濟產業蓬勃發展
老闆的觀念是把員工操好操滿 也不願多雇幾個員工
沒人發現勞工問題根本不可能有所改善嗎!
直是豈有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