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血淚漁工連續32天工作20hr!做到中風、遺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22-04-20 22:21:34
血淚漁工連續32天工作20hr!做到中風、遺體躺鮪魚冷凍櫃 超慘月薪曝光
2020年5月,一名逃逸外勞被抓,意外揭開我國遠洋漁船奴役外籍漁工的血淚史。這名外
勞A君指控,2019年6月,他在1艘由台灣船東經營、註冊在萬那杜的權宜船「大旺號」上
工作2個多月,就發生印尼漁工死亡事件,死者是19歲的Sunoto,船上的同胞將遺體用棉
被包裹後,讓他跟那些大家用命換來的鮪魚一起躺在冷凍櫃裡。漁工集體抗議,船長才將
大旺號開往斐濟停泊,同時有19人不滿船上待遇而離職下船。
檢警調介入後,另找到當時同在船上的4名印尼漁工證述當時在大旺號上被奴役的悲慘情
境。雄檢認為,大旺號船長林四郎、大副梁俊一為了增加漁獲量,經常恣意怒罵、毆打攻
擊印尼漁工,非法逼迫每日工作20小時、最長連續工作32天,在酷寒的海上不給保暖衣物
,又故意煮食豬肉讓印尼漁工吃,而他們的月薪僅為450美元(約台幣1萬3500元)至650美
元(約台幣1萬9500元),構成勞動剝削,檢察官廖偉程偵查後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
起訴船長、大副,及蔡姓、林姓船東等共9人。
起訴指出,重量637噸的大旺號,案發時船齡已經19年,船上有25名外籍漁工,多為印尼
籍,另有林四郎(53歲)、大副梁俊一(44歲)等4名台灣人。
根據高雄市調處搜索查扣的漁獲日誌記載,大旺號從2019年4月到2020年4月底,船上漁工
天天超時工作,每日工作時間有20小時,且下勾作業日數曾達連續32日。又據漁業署函文
,大旺號以捕撈長鰭鮪魚為大宗漁獲,2019年我國同類型漁船平均漁獲量是504公噸,大
旺號卻是609公噸,超過平均數105公噸之多。
以上2個數據幾乎已經可以證明大旺號的海上奴役旅程。多名漁工作證在船上每日工作16
至20小時,睡覺及休息的時間很少,船長和大副把鮪魚看得比他們的性命還重,又因雙方
語言不通,若稍有怠慢,兩人就會以三字經罵人,揚言要扣薪,動輒拳打腳踢、甩巴掌或
拿厚底鞋打人,就算發燒不舒服也要繼續工作,沒有休假的時候。
例如一名E君在船上工作受傷,幾乎痛到不能動,但船長認為只是小傷,30分鐘後就要他
繼續工作,直到幾天後他左半邊身體無力,發覺已經中風,船長才讓他休息。
而且船長不喜歡漁工亂曬衣服在甲板上,他見到就會將衣服丟進海裡,就算能曬衣服,也
常常因為下雨而曬不乾,當漁工在紐西蘭海域工作時,氣候嚴寒,他們卻只能穿著輕薄雨
衣不眠不休的下鉤、上鉤,作業環境十分嚴峻。
甚至船長也不理會他們的信仰,就叫廚子煮豬肉給印尼漁工吃,這些漁工長期吃不飽,為
了避免飢餓,只好食用豬肉,確保有體力面對繁重漁船作業及風浪挑戰。
而死亡的19歲Sunoto是在開船後1個月才上船,其他人表示他原本很樂觀、開朗,只是船
長很嚴厲,要求很高,會罵他三字經、向他丟漁勾、打他巴掌,他的處境就越來越不堪。
2019年6月中旬凌晨0時30分許,Sunoto在甲板進行下勾作業時,大副梁俊一見麻繩線打結
,認為他沒顧好延繩,就無預警地朝他後腦重擊,Sunoto立即倒地「他被打趴在地上,然
後自己起來」,一直被要求工作到凌晨2時30分才下工。
6月17日上午7時許,漁工們又得起床工作時,室友發現Sunoto躺在床上,手還摀著耳後,
已經沒了氣息。
漁工們哀悼年輕同胞,將他的遺體裹入棉被裡,與那些他們用性命換來的鮪魚一起躺在冷
凍櫃中,並要求船長將他遺體運回印尼,船長不同意,漁工也不願上工,最後船長只好答
應將船開到斐濟處理Sunoto的遺體。船上移工馬上對Sunoto死因提出質疑,當地醫驗屍後
認定Sunoto因急性肺水腫伴雙側肺水腫死亡,船上也有人寫信給印尼大使館求真相,但大
使館也回覆此案已調查完畢。
在停留斐濟調查期間,船上有17名印尼漁工與2名萬那杜漁工不堪大旺號作業環境要求離
船。等到人手補齊後,大旺號再度啟程。直到2020年4月,大旺號返回台灣海域,一名印
尼漁工A君不滿船上待遇亟欲下船,且因呼吸道感染就醫,5月時船東與仲介等人偽造文書
謊報他已逃逸,讓大旺號繼續啟航出海捕魚,同日A君被捕,向移民署官員陳述在海上的
不堪對待,檢方因此介入偵辦大旺號船長等人關於《人口販運防制法》勞動剝削的惡行。
儘管船長和大副否認傷害犯行,但船員指證歷歷,加上專案小組分析扣得的漁獲日誌及船
長電子郵件資料、現場勘驗漁船設備結果、漁船航跡圖、漁船漁獲量、漁工薪資明細,以
及財團法人綠色和平基金會透過印尼移工聯合會(SBMI)取得漁工D君的申訴資料等各項
事證,讓檢察官相信漁工確實遭到船長和大副無情的身體及精神的暴力攻擊。
檢方認為船長林四郎、大副梁俊一將漁工置於「海上牢籠控制下的人身暴力情況」,嚴重
踐踏人性尊嚴,即時被暴力相待時也只能唾面自乾、委曲求全應對,所謂「脆弱境況」莫
此為甚。
再者,船東蔡女(57歲)、林男(55歲)將大旺號設籍境外萬那杜,使其成為權宜船,以
「境外雇用」方式規避我國《勞基法》、《遠洋漁業條例》的適用,用「吃到飽」的概念
不斷壓榨漁工,使他們每日工時長達16至20小時,與月薪450美元(約台幣1萬3500元)至
650美元(約台幣1萬9500元)顯不相當,已構成勞動剝削。雄檢偵查後以涉嫌違反《人口販
運防制法》第32條、第39條及《勞動基準法》第75條等罪,將船長等9人提起公訴。
檢察官廖偉程偵辦此案有感而發,他認為台灣遠洋漁業年產值達438億元,擁有全球最多
的遠洋漁船,但撐起整個產業的基層漁工,卻是長期被犧牲剝削的一群。
他義憤填膺地指出,在面臨低薪產生嚴峻缺工的情況下,業者更大肆利用「境外聘僱」的
巧門,使海上勞務剝削得以長驅直入,讓遠洋漁船成為「法外孤島」,淪為勞工人權保障
之禁區,坐實「血淚漁場」及「海上奴工」之譏,當人們開心地大啖美味海鮮,盤底下呈
現的卻是被害漁工血淚交織的哀愁與無助。因此大旺號船長、大副為謀己私利,不法剝奪
漁工勞力,應承擔刑事責任,甚為灼然。
而美國國土安全部今年1月28也認定大旺號有強迫勞動情形,扣押該船捕撈進口至美國的
漁獲,漁業署也在3月廢止蔡靜蘭、林肇安投資經營大旺號在海外捕魚的許可資格。(郭
芷余/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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