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拒中鋼貼牌「億元訂單」掰了!設計品牌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來)   2022-04-19 17:14:22
※ 引述《WANTEDesign (範本)》之銘言:
身為專利師,無法對於下列這些似是而非的概念予以苟同
也希望所謂的"文創界"更認真地與專利師公會交流
這樣對文創界的人們是有正面意義的
: 2. 有專利為什麼還不告
: 這我覺得是民眾常會有的誤解或直覺反應
: 台灣人很喜歡申請專利,也常常把專利放在嘴上
: 但我自己覺得專利實用性真的不大
: 首先說明台灣專利大概分三種,新型專利/設計專利/發明專利
: 1設計專利 : 保護外觀花紋圖案的,對包包衣服類應該比較適合,在本案先不討論
: 2新型專利:功能類型,保護各種機構外型等功能性設計,最多人申請這種
: 3發明專利:技術層面重大突破,比如化學原料的研發,軟體,製程,嶄新的設計:比如
: 電燈
新型與發明的差別不是這樣的,當然早年有認為新型專利的進步性幅度/門檻較小
但是現行專利法中,新型與發明專利的保護標的不同僅在於
新型專利標的: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台專104)
發明專利標的: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台專21)
也就是說,發明專利可以保護方法流程而新型專利只能保護具體產品結構
法院見解上也認為新型的進步性門檻並沒有低於發明專利的進步性門檻
: 只有【發明專利】可以主動提告
: 【新型專利】只能在已發生法律糾紛時,可以拿來佐證的提出
不管發明、新型、設計專利都可以主動提告
差異只在於沒有技術報告的話,新型專利權人不可以發警告信(台專116)
: 源源鋼藝在募資頁面上提供的是【新型專利】的編號
: 有人會問為什麼不申請發明專利?
: 通常不是不想,而是發明專利的重要要件是完全不一樣的產品,構成要件相當困難
: 你很難發明出一個「湯匙」,在工業設計領域常做的工作,比較是優化使用的方式/流程/
: 細節
: 像是無印良品等等設計風格精巧的設計商品,台灣也只能以新型專利做保護吧
也可以用設計專利保護唷!我建議您與總承專利事務所的楊專利師多加探討
今天晚上他會上百靈果,他身兼設計人與專利師,相信對你們設計界會更有幫助的
: 【所以不是有專利就可以提告】
: 雖然很多人會以專利判斷,有不同專利就不是抄襲
: 但我對這點有很大的質疑
: 一來是新型專利申請採用登記制,不用審核
: 所以雷同的設計他也是會給你專利的
: 如果你重複不滿才再雙方出來拼輸贏
: (當然幫你申請的專利事務局也會先幫你查啦)
: 二來是新型專利判定相當寬鬆
: 通常只要稍微改個結構就可以算新作
: 結構變化真的無窮無盡
: 你願意花錢申請個一百種結構
: 也不是辦不到
: 這也是為什麼業界會心裡知道
: 【如果我真的想要抄襲你,要閃避新型專利很容易】
你的說法把新型專利說low了
當然不能排除很多"留有壞習慣的不良專利從業人員"會這樣跟客戶說
但是新型專利在近年的專利法修正案後,真正發揮的應該是一案兩請、權力接續
的作用
發明專利由於需要實質審查,從申請到實際取得專利權以往曾經要3-5年,在未取得專利
權以前,如果有人實施相同的專利,則僅僅只能請求補償而非賠償
新型與發明(在法規許可的範圍與條件內)一案兩請的話,則取得發明專利權時,只要核准
的專利範圍見於新型專利中,就能達到權利接續的目的,自新型專利公告日起,第三人未
經許可的實施就構成侵權,從而專利權人可以請求侵權賠償(有提警告信的狀況下
最高到不當得利的三倍)
以我們專業專利師的角度來看,寫一份壁紙新型說明書很容易,寫一個好的新型說明書
超級難,因為可能再也沒機會修正(發明專利因為有實質審查,修正的機會還有)
五年前曾經看過北美智權報引用論文指出台灣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
勝訴率都大約在兩成上下,可見真的好的新型專利其實跟發明專利一樣有用
會認為新型專利是壁紙的人,不是被不良從業者唬爛了,就是自己內心也只想拿張壁紙吧?
: 專利的部分就談到這裡
: 題外話,大家應該常耳聞設計業的生存環境並沒有很好
: 鄉民也覺得源源就是小蝦米公司,但設計業很少有更大的公司了
: 在國外很多厲害的商品都是以設計為武器,才做到國際市場
: 真心希望台灣環境也可以進步
: 我自己觀察,比起台灣人喜歡批判設計商品
: 更不如說台灣人對設計冷感,覺得能用就好
: 或是CP值高、材質好、便宜
: 但這種條件幾乎只有上市公司才有能力
: 小公司只能拼熱賣,再拿錢回來壓成本
: -
: 如果有什麼錯誤資訊也歡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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