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在美國有好工作不回來了 28歲台男花9萬

作者: a49061854 (Show me the way)   2022-04-16 20:50:42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對比一下
: 韓國逃避兵役是判1~3年
: 台灣雖然明文是五年以下
: 但是大多數都是3~5個月意思一下
: 還可以易科罰金
: 無疑是一種變相鼓勵
: 制度如此
: 這樣是真的有心抗中保台嗎?
很多人覺得說易科罰金9萬無關痛癢
實際上算只是易科罰金9萬
也是三個月有期徒刑定讞=有罪的犯罪紀錄
你要去申請美國綠卡或國籍通常都會要求沒有犯罪紀錄
就算你要隱匿有人去通風報信你就掰了
還有在美國找到好工作 你有犯罪紀錄的消息傳到HR耳朵裡面你也掰了
傳到移民局那邊去 簽證要續簽可能也會過不了
真那麼好的話大家就這樣操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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