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違憲有什麼懲罰嗎?

作者: navyMusician (軍樂士)   2022-04-16 11:20:17
你不打疫苗不戴口罩就會提高傳染給別人的機率
你傳染給我,就會造成我的危難、妨礙我健康出門行動的自由
懂?
先把中華民國憲法22和23這兩條罰抄2022遍再跟我吵
半吊子滾回家讀書,少在這邊發吠文
法條在法務部官網上都有,自己看
※ 引述《w1230319 (龜山金城武)》之銘言:
: 如題啦 我看很多法條都違憲啊
: 明明憲法是最大的老大哥卻常常被下面的法條爬在頭上亂搞
: 比如那個「社會秩序維護法」到底是三小 萬用罰條欸都給你講就好了 幹你老師
: 還有那個「不打第三劑疫苗不能去健身房、旅行團」
: 幹妳娘罰則依據的法源是?
: 還有確診足跡重疊,一般老百姓被關「14天」
: 防疫指揮官足跡重疊只要秀出驗孕棒一天就沒事了
: https://i.imgur.com/x3uGT19.jpg
: 這不是雙標嗎?
怪你投民進黨自作自受啊
年底選舉知道要投誰了沒
: 幹 還有限制人民自由、防疫法條解釋不清的模糊地帶
: 遊戲規則照三餐更變,遇到高官就政策轉彎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00001&flno=22
中華民國憲法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00001&flno=23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
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傳染病防治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50001&flno=37
第 37 條
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機關(構),
採行下列措施:
一、管制上課、集會、宴會或其他團體活動。
二、管制特定場所之出入及容納人數。
三、管制特定區域之交通。
四、撤離特定場所或區域之人員。
五、限制或禁止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出入特定場所。
六、其他經各級政府機關公告之防疫措施。
各機關(構)、團體、事業及人員對於前項措施,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第一項地方主管機關應採行之措施,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
應依指揮官之指示辦理。
: 所以說違憲到底有什麼懲罰啊?
: 憲法如果沒屁用幹嘛還擺在那邊好看勒
: 我看某些政要高幹們玩法律的倒是挺樂的欸~把人民當智障耍
: 有八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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