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夜店撿屍邊性侵、邊錄音想脫罪 法院批荒

作者: JAL96 (JAL96)   2022-04-16 08:31:01
1.媒體來源:聯合
2.記者署名:曾健祐
3.完整新聞標題:夜店撿屍邊性侵、邊錄音想脫罪 法院批荒謬判他3年9月
4.完整新聞內文:
2022-04-16 08:11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王姓男子到夜店撿屍,把喝了10幾杯調酒爛醉的女子帶回租屋處性侵,過程還錄音企
圖脫罪,女子隔天醒來見一絲不掛嚇得報案;法院認為,根據王錄音大多是他自問自答,
女子醉到難回應,且若你情我願邊性交邊錄音豈不荒謬,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9月,可上
訴。
檢警調查,王男前年10月31日凌晨在某夜店喝酒,借機搭訕1名因喝了多杯調酒,整個人
酒醉在沙發休息的女子,還向身邊2名女性友人自稱是她朋友,凌晨4點多就叫車一同到女
子租屋處要借住。
但抵達後王就假借要聯繫朋友,藉故要2名女性友人先行離開,隨後趁著女子酒醉嘔吐將
她帶到床上脫衣性侵,直到隔天中午醒來發現衣衫不整、下體疼痛,向警方報案後全案才
曝光。
審理時,王否認性侵,辯稱和女子在夜店聊得很愉快,也是對方邀她回住處,覺得女子有
暗示他叫其他人離開,發生性行為有徵求她同意;王還說事發前有錄音,因為社會常見仙
人跳事件,他錄音是為了自保。
王的辯護人說,根據錄音女子當時稱「老公,好痛喔」、「我很臭嗎」、「有戴套嗎」,
顯然是理智清醒者。
女子則說,她當時喝了10幾杯調酒、喝到斷片,在夜店過程幾乎都忘記,在租屋處吐一吐
被王男硬扯到床上,直到醒來時沒穿衣服,就馬上告知朋友自己好像被強姦了也到醫院驗
傷。
法院比對證詞發現,王當時無視另2名女性友人在外敲門,卻置之不理上鎖,不法犯意昭
然若揭,王提出的錄音更是荒謬,若2人你情我願何需錄音?又豈有邊性交、邊錄音道理
?且大多是王自問自答,如問喜不喜歡、同不同意做愛等,女子也僅回嗯嗯等無意義聲音

法院不採信王辯詞,認為他侵害女子身心,危害社會治安匪淺,犯後又不承認、沒誠實面
對司法,毫無悔意態度不佳,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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