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接軌CPTPP立院三讀重大數位侵權改列公訴

作者: hugh509 ((0_ 0))   2022-04-15 23:26:15
蘋果日報 陳威叡/台北報導
接軌CPTPP 立院三讀重大數位侵權改列公訴罪
為順利加入CPTPP(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立法院今日(15日)三讀通過《專利
法》、《商標法》與《著作權法》「智慧三法」修正草案,包括《專利法》新藥專利權人
得於學名藥藥品許可證審查程序中提起侵權訴訟;《商標法》刪除行為人必須「明知」才
構成侵害主觀要件,刑事部分回歸以「故意」為處罰歸責的要件,《著作權法》部分將情
節重大數位侵權改列公訴罪。
台灣於去年9月21日正式申請加入CPTPP,為接軌國際標準等,針對《專利法》、《商標法
》與《著作權法》進行修法;依據經濟部書面報告指出,這次《著作權法》修法重點為,
現行《著作權法》有關公訴罪範圍,僅限於重製及散布盜版光碟,但目前侵害著作權主要
來自數位盜版及網路侵權,因此修法將主要侵權態樣,包括非法數位盜版(包含盜版光碟
)、散布數位盜版品及公開傳輸行為,納入公訴罪範圍。
另對於侵害情節重大才列為公訴罪的規定,說明必須符合「侵害他人有償提供的著作」、
「原樣重製」、「造成權利人100萬元以上之損害」3要件,才屬於侵害情節重大。
《商標法》修法部分,現行要求行為人必須「明知」才構成民、刑事責任的主觀要件,為
符合CPTPP規定,民事侵權責任修法回歸以「故意或過失」為要件,可涵蓋「明知或可得
而知」等行為,故刪除「明知」要件;刑事處罰則以「故意」為要件,以符合CPTPP規定

此外修正通過條文也指出,仿冒商標的標籤、吊牌、包裝容器等行為,科以刑事責任,最
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萬元以下罰金,相關行為若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
方式進行,也在規範的範圍。
《專利法》部分,新藥專利權人得於學名藥藥品許可證審查程序中提起侵權訴訟,學名藥
藥品許可證申請人也提起確認訴訟。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20415/J5FA2RBXYFCRDLIQBOLM2ASF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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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個重大要件,感覺很容易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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