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健保部分負擔最新公告 5月15日正式上路

作者: TZUYIC (Celine LoveMeBackToLife)   2022-04-09 23:40:43
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266/6224982
健保部分負擔最新公告 5月15日正式上路
2022-04-08 17:14 聯合報 / 記者沈能元/台北即時報導
https://uc.udn.com.tw/photo/2022/04/08/1/16556774.jpeg 圖/健保署提供
使用者付費部分負擔調整(門診藥費、門診檢驗(查)、急診)
健保財務狀況不佳,今年底安全準備金將不足一個月,並不符「健保法」規定,衛福部長
陳時中於去年更宣示兩年內不調漲健保費率,因此藉由調整藥費、慢箋、急診、檢驗檢查
部分負擔,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抑制健保浪費。
依健保現行規定,門診藥費100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100元以上依級距收取,上限200
元。調整藥品部分負擔新制,基層院所、地區醫院若一般藥品及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1次
調劑的藥費在100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若超過100元則按藥費收取20%,上限200元,
而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同樣按藥費收取20%,上限300元。至於慢箋第二次、第三次領取
則不收部分負擔。
急診部分負擔,現行基層院所及地區醫院為150元,區域醫院300元,醫學中心則根據檢傷
等級,第1、2級重症收取450元,第3至5級輕中症為550元。
新制為基層院所及地區醫院無論檢傷等級均為150元;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依病患檢傷等
級收取不同費用,第1、2級重症,區域醫院收取200元,第3級中症300元,第4、5級輕症
600元,醫學中心則分別收取300元、550元、800元。
至於,檢驗檢查部分負擔方面,現行是一律免收部分負擔,新制為基層診所費用於1000元
以下免收部分負擔,超過1000元則依檢查費用收取10%,上限100元。而地區醫院新制為
500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超過500元則依檢查費用收取10%,上限100元。若經轉診至區
域醫院可收取10%,上限為150元,未經轉診收取20%,上限300元;若經轉診至醫學中心
依檢查費用收取10%,但上限為200元,未經轉診則可收取20%,上限400元。
依健保署資料顯示,調整部分負擔後,一年能挹注健保約99億元,包括調整藥品部分負擔
39.7億元,新增檢查檢驗部分負擔58.9億元,調整急診部分負擔1.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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