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總統家人爆確診 蔡英文即起隔離至

作者: kimiya1 (888)   2022-04-08 16:21:50
《中華民國憲法》第49條: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
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憲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召集國民大會臨時會,補選總統、
副總統,其任期以補足原任總統未滿之任期為止。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
行其職權。總統、副總統均不能視事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
也就是憲法訂的順位,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
那萬一這三位都不能行使職權的話,要怎麼辦呢?
是由立法院長? 司法院長? 國防部長? 甚至首都台北市長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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