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我射20次病就會好!她告神鬼講師性侵

作者: JAL96 (JAL96)   2022-04-05 19:23:53
新聞來源:ETtoday
記者署名:沈繼昌
新聞標題:被我射20次病就會好!她告神鬼講師性侵 一句「大叔男友」敗了
新聞內容:
2022年04月5日 18:55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在台北市某學院擔任講師的陳姓男子遭指控,於2019年開課期間得知某女子有頭痛、暈眩等
症狀,誆稱自己接受來自地藏王菩薩等神明宗教神力之說,指示女子需進行20次性交射精始
能治癒,女子半信半疑接受,2人先後發生逾20次性行為,女子事後認為陳假借宗教強制性
交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根據2人之間宛如男女情侶間對話,女子還稱陳為「大叔男友」
,法官以無其他積極證據佐證,諭知陳男無罪,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姓男子在北市某學院擔任講師,開辦創意冥想、心靈內化力、多重宇宙連結、
靈學場域轉譯等講座,2019年10月間,獲悉參與講座之女子疑罹憂鬱症,並有頭痛、暈眩、
食慾不振、乾嘔等症狀,假藉接收自地藏王菩薩及多位神明有關女子訊息,誆稱「事情很大
條」等語,以宗教神力之說迷惑女子,並宣稱「其前為玉皇大帝,女子則為天妃,菩薩指示
要進行20次性交射精始能治癒其病」。
陳男還恫嚇「這是為了眾生大業,其等前在天庭已講定」且女子病症係因身上有九天玄女的
武神器要傳遞等語,女子需與其性交具有宗教上與及醫療上之利益,導致女子半信半疑,同
意接受性交治病,於2019年12月3日起至2020年6月14日期間內,在桃園市、高雄與台中地區
飯店、桃園市陳男租屋與女子性交,共20次得逞。女子後來認為遭陳男強制性交,憤而報警
提告,桃檢複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以公訴檢察官以陳涉犯刑法之強制性交罪嫌,以女子之陳述、醫院診
斷證明書、陳男與告訴人間之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醫院受理疑似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
、女子手繪現場繪製圖等資料佐證;陳男在檢方複訊、地院程序庭時均坦承在某學院擔任講
師,並開辦創意冥想等課程,也承認與女子相互認識,並曾發生過性交行為,惟堅詞否認有
何強制性交犯行
講師辯稱「與女子雖發生性行為,但基於男女間的交往而自然發生,有談論過某些宗教所謂
雙修行為,但並未以此來誘導並強迫告訴人與我發生性行為」等語。女子則證稱,陳男假藉
宗教神力之說對其進行迷惑恫嚇,藉口雙方發生性交行為具有宗教上及醫療上之利益,導致
其誤信,壓制其正確決定之意志能力,同意接受與陳男性交治病等情事。
法官根據2人間之通訊軟體LINE對話訊息包括2019年10月27日,陳稱接收自地藏王菩薩及多
位神明關於告訴人的事情,表達「事情很大條」等語;2019年11月26日,稱菩薩指示要進行
20次性交射精始能治癒告訴人之病,這是為了眾生大業等語;2019年12月30日,稱菩薩指示
告訴人有憂鬱傾向,20次射完就能痊癒等語。
法官根據2人對話截圖,女子曾向陳男說「我很單純的」,陳男:「我會顧著你的。疼你,
乖」;女子曾提及其面試落榜,陳則表達安慰及疼惜之意,陳去高雄旅遊,2人討論吃聖誕
大餐、訂房之事,陳甚至稱「我帶套子就好,你帶衛生棉條,這樣就能泡澡了」等語,2人
猶如同男女朋友般討論性交行為細節方式,女子抉擇是否與被告發生性交行為之時,似非全
然受陳男言論支配影響。
法官認為,2人間之男女交往關係與愛戀情愫至為明顯,且女子還稱呼陳為「大叔男友」,
甚而不避諱與其討論性交行為過程,若女以係遭陳以違反意願方式發生性行為,理應極度恐
懼或厭惡與其相處,然女子多次表達思念之情,且會因缺乏陪伴有所失落情緒反應;女子亦
承認,經過相處後來慢慢有喜歡上被告,被告沒來找她時會很難過,以前男朋友沒有來找我
,我也不會這麼難過等語。
法官審酌,依女子提供之「歷次性行為發生時地及次數一覽表」,期間共計有32次之多,不
排除雙方基於交往與愛情而發生,基於宗教之因素,不排除係一般男女朋友間之正常性行為
;法官審結,被告先以神鬼之說取得女子信賴,之後再追求博得好感,並發展男女交往關係
,進而相約為性交行為,或許具有道德瑕疵,然公訴意旨所舉事證,未能積極證明有違反告
訴人意願而為性交之事實,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有何犯行,被告為無罪之諭知
,本案還可上訴。
新聞網址:https://reurl.cc/Ep30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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