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靠血統就能取得身分 憲法法庭判原住民身

作者: ppptttqaz   2022-04-01 16:22:29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記者 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
靠血統就能取得身分 憲法法庭判原住民身分法違憲
4.完整新聞內文:
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
住民傳統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分。」7歲的吳若韶和九旬的吳陳春桃、劉陳春梅姊妹認
為條文違憲,聲請大法官解釋。本案為憲法訴訟法上路後首件行言詞辯論的案件,憲法法
庭今作出憲判字第4號判決,認為原民法第4條第2項違憲,相關機關2年內修法。
2001年1月17日制定公布的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規定「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
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分。」
吳若韶母親是太魯閣族的台北教育大學副教授鄭川如,她從父姓,2016年雙親代為申請登
記為原住民遭駁,打行政訴訟也連敗。雙親認為將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取得原
住民身分的條件限制在「取具漢人姓氏」或「取具原住民傳統姓名」,侵害人民憲法上所
保障的自由權、平等權等權利。憲法法庭1月17日行言詞辯論,同時併案審理93歲的吳陳
春桃與妹妹劉陳春梅聲請解釋原住民身分案。
鄭川如表示,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讓女兒很難爭取太魯閣原住民的名字,她覺得規定
歧視女性,也違反子女的平等權。鄭女說,現在的規定是「原住民爸爸不用做任何事,小
孩就可以取得原住民身分」,那若是「漢父原母」就很困難,這是國際人權公約所謂對婦
女的歧視;此外蒙古族、藏族身分取得沒有這些規定,但原住民身分卻有,這很有問題,
條文還規定「文化認同」要件。她質疑「有錢的黑人就不是黑人」?
原民會則主張法條合憲,認為「認同行動」必須同時兼顧家族血緣連結、文化表徵連結、
認同意志的強烈程度三的面向,認同行動積極表彰認同的意志,本身就是一種認同的展現

原民會推估今日原民人口中,漢父原母子女最少超過17萬人,占原住民總人口三成,這些
漢父原母子女都主動跨越「從性/原民門檻」取得原住民身分,表現出「認同的威名」。
原民會認為法條規定與性別平等無涉,至於限制其他基本權部分由於規定的目的在於「賦
予身分認同的自主與確信」,兼具追求身分關係穩定性、資源分配明確性,屬重要公益目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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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原力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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