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灣警察引進這個神器對付違停 會變怎樣?

作者: facebookig (魯蛇臉書)   2022-03-26 10:49:59
01.嚴格限制私人運具,鼓勵大眾運輸系統。
02.能源稅、燃料費隨油徵收。
03.購買汽車應自備停車位所有權狀、租賃停車場至少三年契約,需擬定停車計畫,無停車位禁止購車。
04.汽機車全面投保甲式全險,而非僅有強制險。
05.無人傷亡之交通事故改由民間保險業者接辦處理,無須再交由警察。
06.路邊禁止停放汽車,停車應停放於路外停車場。
07.機車允許路邊臨時停車,惟不得併排或在人行道停車,亦不得停放超過5分鐘。
08.提高持有汽車私人運具成本,減少車道容積以降低車禍發生率(日本平面道路幾乎都是單車道設置)。
09.高速公路收基本起跳過路費50元。
10.全面劃設機車專用道,汽車違規行駛或超車重罰。
11.檢舉闖紅燈、逆向、併排停車、人行道違規停車及公車站牌停車給予檢舉人50%罰鍰獎勵金,減輕警力工作。
12.路邊禁止停放汽車後,路口全面增設左轉專用車道避免車輛壅塞。
13.計程車採手機叫車或定點攔車,禁止隨招隨停,強迫人民學習守法。
14.道路全面劃設或規劃人行道及自行車道,違停者重罰。
15.鼓勵選購電動機車,逐年淘汰汽油車,減少市區空氣汙染。
16.主要幹道全面劃設公車專用道或輕軌,並採隔離路權。
17.嚴格考照制度,路考駕駛必須滿分,扣分後要重考,不給予犯錯機會。
18.汽車全面裝設前後方影像式行車記錄器。
19.汽車應完善完整主被動安全配備,提高售價及入手門檻,減少傷亡。
20.易肇事路段全面裝設區間測速照相,增設公車站牌及主要幹道自動取締違規停車等科技執法設備。
21.交通違規記點制改採一年制,一年內交通違規超過3項吊銷駕駛執照,吊銷後仍行駛扣車拍賣。
22.酒後駕車一律拍賣犯罪車輛(汽機車),租賃車亦同,再犯死刑。
23.職業駕駛一年內未交通違規,頒發獎牌及豐厚獎勵金,鼓勵榮譽制。
24.獎勵建築物停車面積,住戶與停車位應增加超過一倍,鼓勵出租補貼管理費。
25.高額補貼大眾運輸系統,並大量發展大眾運輸系統如輕軌或公車。
26.提高不禮讓行人罰鍰,行人優先路權媲美歐美日國家。
27.高速公路全面取消路肩行駛,禁止開放。
28.故意性交通違規如闖紅燈、逆向、併排停車、違規轉彎等肇事者,保險公司不應付賠償責任。
29.不服警察稽查而逃逸者坐牢。
30.於酒測路檢攔查點不服稽查逃逸終生吊銷駕駛執照、拍賣車輛並有期徒刑1年時間,再犯死刑。
31.於道路上危險駕車致交通事故,需支付全額搜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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