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空姐富商爭女兒驚動大法官!家事律師批

作者: wbsinger (魚缸裡的腰)   2022-03-19 09: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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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賴又嘉
3.完整新聞標題:
空姐富商爭女兒驚動大法官!家事律師批「笑話」:基層法官情何以堪?
4.完整新聞內文:
詹姓前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富商爭奪8歲女兒監護權,台北地院判詹女敗訴,並裁准藍男可
在判決確定前,暫時帶女兒返回義大利,藍男本周一(14日)和事務官、警員到女童學校強
制執行,卻遭校方阻擋,憲法法庭更在昨天(18日)傍晚裁准詹女聲請的停止執行,藍男也
因此無法帶女兒離境,大法官的決定讓家事律師梁維珊忍不住在臉書痛批,「罵人的不用
道歉,搶孩子的不用交付,殺人的不用償命,誰還要當好人?」、「『想當好人,去跟法
官說呀』,真是個笑話,悲哀的笑話」。
全案源於詹女與藍男2014年未婚生女,雙方後來為女兒監護權展開爭奪戰,台北地院今年
初裁定藍男可單獨行使女童親權,詹女雖已抗告,藍男在台北地院審理時,已依法聲請暫
時處分獲准帶孩子出境,暫時處分即使抗告也不停止執行,這是因為聲請暫時處分的前提
要件是急迫性與必要性,暫時處分一案歷經三審都獲法官認同,在改定親權本案確定前,
藍男可帶女童回義大利。
藍男本月14日在事務官、警員等人陪同下前往女童學校強制執行帶人,卻被校方阻止,藍
男至今接不回女兒,且早已訂機票明天返回義大利,痛批「台灣判決效力形同白紙!外國
人的人權在台灣不受保障!」
女童母親另向憲法法庭聲請停止執行,憲法法庭18日晚間作出裁定,認為跨國父母的親權
行使酌定如果不當,會造成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全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因此雖法院裁定女
童應暫時隨父親回義大利,但此停止裁定的執行影響至鉅,裁定有無違憲尚待審查,卻已
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確具急迫性,在沒有其他手段可防免損害下,憲法法庭認為有停止執
行的必要,裁准詹女聲請,女童不必隨父親回義大利。
此裁定引發家事法實務界熱議,律師梁維珊在臉書痛批,「罵人的不用道歉,搶孩子的不
用交付,殺人的不用償命,誰還要當好人?」「『想當好人,去跟法官說呀』,真是個笑
話,悲哀的笑話」。也有不少網友留言,「憲法法庭真的變第四審了」、「會鬧就會贏,
大家都來鬧啊!」
梁維珊告訴《蘋果新聞網》,義大利富商聲請女童強制執行,已經經過一、二、三審裁准
暫時處分,而且,暫時處分依法一審裁定後就有執行力,抗告不停止執行,憲法法庭憑什
麼推翻事實審就急迫性與必要性業經衡量的裁定,恣意的停止執行?難道大法官是第四審
而且是事實審嗎?且憲法法庭只能針對法律見解審查是否違憲,此停止執行裁定卻已涉及
個案,更讓她不滿的是,做出停止執行裁定的大法官們,沒有一位是專精家事法的教授或
資深實務工作者,如此停止執行,不但倉促,甚至引發蝴蝶效應,這叫基層法官情何以堪

她認為,暫時處分的「急迫性」因此蕩然無存,而「先搶先贏」在實務上即使受到譴責,
但也因為本件執行無果,足見民事執行處在交付子女執行上並不專業,大法官竟然也裁定
停止執行,顯然在涉及未成年子女親權事件,「先搶先贏」已然是潛規則一樣獲得支持。
她並直言,憲法法庭上路後,今年2月更認為法院判決回復名譽的道歉裁判違反言論自由
,如此荒謬的見解,未來法院判決回復名譽的案件,都不可判決被告刊登道歉聲明,讓挨
罵的公眾人物、被害人無法獲得實質道歉,而已經被潑髒水的人因為無法獲得名譽上的平
反,導致失業、被誤會而社會評價受到嚴重減損,這不是幾十萬的精神賠償可以彌補的。
她並批評,至於大法官說可透過公開勝訴判決回復名譽,請問大法官以為一般人民能閱讀
並理解判決全文嗎?如果人民都能讀懂法律與判決書並且知道如何適用法律,那麼人人都
可以是法官了,讓她忍不住痛批大法官不但讓司法淪為笑話,讓基層法官感到無力,第一
線處理案件的律師只好被強迫黑化。(賴又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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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大法官真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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