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科院維護國防解僱「香港人」又輸 高院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22-03-15 19:26:20
中科院維護國防解僱「香港人」又輸 高院:已非港人啊
2022-03-15 07:02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2019年因校園博覽會錄取姚姓男子,姚擔任電子系統研究所工程師,但
中科院以他取得香港居民身分證,且負責具機敏性的國防武器裝備科研,前年依內部人管規
定解僱。姚主張已喪失香港永久居民身分,提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一審勝訴;中科院上
訴,台灣高等法院勞動法庭駁回。
姚姓男子表示,2019年9月起到中科院任職,月薪5萬8千元,工作剛滿1年,中科院就以他是
香港地區人士,以對所擔任的工作不能勝任為由資遣,但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
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他已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且過去1年考核良好,認為中科院解
僱不合法。
姚還說,在錄用前已告知有關的香港背景,中科院仍錄取,現在卻更改決定,明顯違反誠信
、禁反言原則,他2020年9月3日寄存證信函給中科院,表示不接受非法資遣。雙方也透過桃
園市勞動局調解勞資爭議,但無共識。
中科院則抗辯,指錄取通知有註明「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地區人士」不得辦理進用,人管
規章也明定,於進用後始查覺者,得取消錄取資格;另事前也曾函詢大陸委員會釋疑有關持
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疑慮,陸委會回覆,若同時持有我國及香港居民身分證,可依中科院
相關規範辦理。
中科院認為姚負責國防武器裝備科研,具機敏性,香港身分具特殊性,依法解僱符合規定,
且姚的履歷、自述,都沒未主動告知具香港人士身分。
桃園地方法院認為應釐清中科院人管規定所稱的「香港人士」意義為何?根據陸委會函覆中
科院「姚已持有我國身分證,已非港澳條例所稱之香港居民」,因此姚是我國國民,非港澳
條例所稱的香港居民。桃院也發現,中科院經陸委會函釋後,也經當時院長杲中興簽核,同
意姚繼續留任,可見中科院以姚有香港身分認為不符規定,但仍予以進用。而部門主管也表
示,姚工作能力表現良好,有培養潛力,希望交付計畫任務給他;另,中科院也可以機敏考
量,限制姚業務,卻沒有作為而直接解聘。
桃院認為中科院以姚取得香港居分身分證,認他「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不符合
勞基法規定和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判僱傭關係存在。
中科院雖上訴,但高院認為非香港地區永久性居民在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
以上不在香港,喪失永久性居民身分,從姚的入出境紀錄來看,他自2012年1月29日入境台
灣後,至2016年10月7日才再入境香港,已超過36個月,是否仍具香港地區永久性居民身分
,已有疑問。
高院認為中科院終止勞動契約不合法,姚請求確認僱傭關係仍然存在自屬有據。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164813
撐香港
作者: yeebon   2022-07-22 16:41:00
chx64的1/2悖論真的很經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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