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8歲兒子帳戶供詐騙集團用 老媽得賠受害

作者: fooquu (美少女戰士)   2022-03-09 20:35:25
來源:聯合新聞網
標題:18歲兒子帳戶供詐騙集團用 老媽得賠受害人120萬
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15279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記者:林宛諭
內文:彰化縣十八歲黃姓男子將其申請的存摺、提款卡等提供給詐欺集團,造成王姓被害人
被騙將一百二十萬元匯入該帳戶,在警方查獲黃男後,王男請求賠償損害,彰化地方法院判
處黃男及其法定代理人黃母需連帶賠償一百二十萬元,另黃男也被依幫助洗錢罪判刑刑二月
,併科罰金一萬元。
判決書指出,黃男去年五、六月間在台中市火車站附近將自己申請的台銀帳戶存摺、提款卡
及網路銀行帳號、密碼等金融帳戶資料交給一名自稱「沃爾」的詐欺集團成員,造成五名被
害人共把十到一百廿萬元不等共二百萬元匯入帳戶,造成被害人財務損失。
其中被騙匯入一百廿萬元的王姓被害人不甘受害,向黃男及其家長要求損害賠償,但黃男辯
稱詐騙集團這麼多人,他們也要負責,不能都只要他負責。
不過判決書指出,黃男提供帳戶幫助詐騙集團成員向原告詐騙,致原告受騙匯款而造成一百
廿萬元財產損失,黃男應視為與詐騙集團實施詐騙者之共同行為人,而黃男為未滿廿歲之限
制行為能力人,黃母為其法定代理人,其權利義務由其母行使負擔。
法官認為,黃母未舉證證明對黃男之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監督,仍不免發生損害,自
應就黃男對原告不法侵害行為所造成之財產損失,與黃男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母子應連帶
賠償一百廿萬元,全案可上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