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檢察官不當勘驗下體 陸女向告她妨害家庭

作者: horsehead (小孩臉)   2022-03-04 17:32:30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張妍溱
3.完整新聞標題:
檢察官不當勘驗下體 陸女向告她妨害家庭人妻求償敗訴
4.完整新聞內文:
大陸籍黃姓女子與楊男發生婚外情,遭楊的陳姓妻子提告妨害家庭,判刑4個月,但黃女
不滿陳女在訴狀中說她「憑藉肉體賣淫利」、且提她與楊裸照,還聲請勘驗她身體,認為
承辦檢察官因不當勘驗,並要求陳女賠償161萬元,二審判決黃女敗訴;可提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女主張,陳女訴狀「實難理解被告黃女道德觀念怎會低劣至此地步?」、
「黃女是中國籍人士,嫁至台灣後未久離婚」、「黃女名下有數筆不動產(其如何取得,
告訴人無從取得)但卻不思正途,仍憑藉肉體賣淫牟利」等語,不僅與案件無關,且非事
實,認為藉訴訟惡意辱罵,嚴重貶損在社會上之評價,侵害名譽權,請求陳女賠償70萬元

黃女稱,陳女訴狀提出她與楊交疊裸照、關於她性生活個人資料之錄音、記載關於身體特
徵,且於該案審理中坦承,有查她身分證及不動產資料,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請求陳
女賠償10萬元。
黃女指出,因陳聲請勘驗她身體,致承辦檢察官對她進行不當勘驗,嚴重侵害個人隱私權
,讓她精神痛苦,陳應與檢察官負共同侵權行為,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請求被陳女賠償81
萬元,計求償161萬元等情。
陳女答辯,黃女與她楊姓丈夫相姦,侵害她權利在先,對黃女提刑事告訴,並於告訴狀中
記載楊主動告知與黃受害情節有所關聯或與事實相符內容,提出楊提供的裸照、文件,及
自己囿於配偶身份遭侵害蒐證不易所錄取自己與楊對話錄音,以為證據,並未廣佈於眾,
接觸者僅有相關承辦人員,未逾必要範圍,乃訴訟權之合法行使,並非不法侵害,難謂有
何侵權行為可言,亦未違反個資法。
另陳女雖提出裸照、錄音及文件而為相關主張及舉證,合議庭認為,實為保障其個人權利
,而為合法之訴訟權行使,目的在描述上訴人之背景,讓承辦檢察官、法官採信其主張,
並非意在妨害上訴人之名譽,不具侵權行為之違法性,自難認違反個資法。
另黃女主張因陳女於偵查中提出聲請她身體,致承辦檢察官對她進行不當勘驗,已嚴重侵
害個人隱私權,承受巨大精神痛苦;經查,該案承辦檢察官因不當勘驗上訴人身體,固遭
監察院彈劾在案,惟按法院或檢察官因調查證據及犯罪情形,得實施勘驗。
合議庭續指,勘驗,得為檢查身體之處分,且訴訟當事人為行使憲法保障的訴訟權,又訴
訟當事人為行使憲法保障之訴訟權,自得聲請檢察官或法院調查證據或勘驗,至於承辦檢
察官、法官是否准許勘驗刑事被告身體,本得依其職權及法律確信予以斟酌。
合議庭認為,陳女依法提聲請勘驗主張,是為了偵查中調查證據的聲請,並不具不法性,
且聲請既不拘束檢察官,縱檢察官於勘驗過程中有不當勘驗之情,也非陳女能決定,判決
黃女雖敗訴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304003643-260402?chdtv
6.備註:
勘驗下體...有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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