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肇事拒酒測警方強制驗血 大法官宣告違憲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22-02-25 15:54:42
※ 引述《kukukuma (ku底一包)》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肇事拒酒測警方強制驗血 大法官宣告違憲
: 4.完整新聞內文: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駕駛肇事後拒絕或無法接受酒測時,交警可委託
: 醫院或檢驗機構「強制驗血」,但花蓮地院法官吳志強認為強制驗血干預人民基本權,應
: 交給法官裁定,聲請釋憲。大法官25日為此作成第1號判決,宣告違憲。此號案決也是大
: 法官會議解釋改制成憲法法庭判決後的第1號判決。
: 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與大法官書記廳廳長許辰舟指出,該規定牴觸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
: 身體權、資訊隱私權,相關機關應在2年內完成修法。
: 一名林姓男子2016年間酒後騎車,擦撞水溝後再擦撞電線桿,被救護車送醫診療,交警到
: 場處理,見林男因傷而無法接受吐氣酒精測試,依照道交條例規定委請榮總玉里分院抽血
: 檢測,測得血液酒精濃度273mg/DL。
: 警方認定林男酒駕,移請花蓮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以觸犯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
: 吳志強審理後,認為警方在沒有法官或檢察官的准許下,即對林男進行強制驗血,做成干
: 預人民基本權的重大干預,顯示道交條例第35條的設計有違憲之虞。
: 吳志強強調,強制驗血違反法治國下的「法官保留」,亦與憲法正當法律程序的「令狀主
: 義」不符,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資訊隱私權與免於身心受傷的基本權。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
: https://reurl.cc/5Ga36M
: 6.備註:
: 酒駕仔要獲得護身符了嗎?
不只是酒駕肇事 這件釋憲影響最大的是處理一般A2(受傷)車禍
實務上很多人痛到不能吹 意識不清不能吹....就是拿委託書給醫院抽血
醫院只要收到委託書書面申請就會幫忙抽寫
全台灣一天有多少件A2車禍
車禍多一點的縣市 一天100件就好 100件內有50件比較嚴重不方便吹就好
送醫院不能強制抽血 每件都要報告檢察官 還有三更半夜車禍也要報告才能抽
檢察官會先幹死
再來就是等待申請中的時間 如果傷者從醫院跑出去算誰的
他不想留醫觀察自行出院 警察拿到強制抽血許可要去哪找人?
叫警察這段時間看守傷者 那傷者硬要坐計程車走警察能怎麼辦 上銬嗎
這段時間傷者還不是現行犯 不能限制人身自由阿
到時一定一堆漏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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