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男控黃曉明及Angelababy偷腳踏車

作者: rejection (飛刀)   2022-02-23 22:15:39
仔細看下來 這案子是有疑點的 不曉得報導有沒有省略一些細節
※ 引述《ligacul (真假仙)》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洪定宏
: 3.完整新聞標題:指控黃曉明及Angelababy偷電動單車未被受理 高雄男投訴員警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大年初五,年約60歲的王姓男子向警方報案,指控中國藝人黃
: 曉明及Angelababy偷竊他的電動單車,因王男的陳述非事實,員警沒有受理,王男憤而投
: 訴,督察組調查後,確認無疏失,還員警公道。
首先報案人是60幾的男子 警方有無確認報案人是否知道黃曉明和Angelababy長怎樣
失竊的電動單車是否查證有無此物
: 高市警方指出,2月5日下午約1點,王男到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報案,聲稱他的電動單車
: 被中國藝人黃曉明及Angelababy竊取,並指Angelababy的中文姓名是「劉嘉玲」,更強調
: 他曾跟Angelababy約好要去三民區聚餐,要求員警聯繫2人到案說明。
: 由於Angelababy本名叫「楊穎」,黃曉明及Angelababy沒有入境台灣,遑論王男要約
: Angelababy聚餐,員警研判王男「不知所云」,陳述內容與事實不符,因此無法受理報案
: 。
以這段的敘述來看 可以假設有一男一女自稱是黃曉明及Angelababy和報案人接觸
進而盜取他的電動單車 而「劉嘉玲」也有可能是個假名
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比較像詐騙 很可能原先不是只有電動單車這麼簡單
: 王男見員警不願聯繫黃曉明及Angelababy到案,就以手機掃描值班台的「未完成報案
: QR-CODE」,發送簡訊至110勤務指揮中心投訴,隨即離去。
看到這裡有的人可能會覺得都會掃QR-CODE難道不會上網查兩位名人的長相嗎
我覺得很難說 真的有可能
: 左營分局督察組獲報調查,確認王男報案內容與事實不符,員警的處置沒有疏失。
經過調查記者只能寫這一句話帶過 讓我懷疑警察真的有調查過嗎
所謂報案內容與事實不符是指哪個事實 沒有電動單車失竊?
我建議調查報告可以向法院判決書一樣供大眾檢閱 以防產生弊端
不過我覺得警察要掩飾的東西太多 所以不太可能
如果真有這對男女自稱名人詐騙 而警方未查 可能導致下一個受害者產生
更甚者此二人為慣犯 有一些隱藏的犯罪就不會被發現 受害者很有可能都是老年人
: 警方去年11月設置「未完成報案QR-CODE」,用意在防止員警吃案,民眾若認為員警不願
: 受理報案,可掃描值班台前的QR-Code,發送簡訊向110勤務指揮中心反映,110就會通知
: 幹部調查。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38299
: 6.備註: Angelababy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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