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7歲西施控老闆「4度性侵當處罰」 監視

作者: bengowa7534 (漆兡黟)   2022-02-23 14:50:03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蔡怡萍
3.完整新聞標題:
17歲西施控老闆「4度性侵當處罰」 監視器拍到她表情結局神逆轉
4.完整新聞內文:
在苗栗開設檳榔攤的黃姓男子,被店內17歲女員工小晴(化名)指控,強拉進小倉庫並性
侵多次得逞,女子驗傷並告上法院,但法院調閱監視器發現,小晴在案發後還跟黃男聊天
,面帶笑容有說有笑,「身體微晃動貌似微扭捏樣」,不像受到侵犯後的反應,且小晴隔
了1個月才提告,苗栗地方法院基於罪刑不能證明,「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法則,判
黃男無罪。
小晴指控在2020年2月4日凌晨,其工作處的檳榔攤黃姓老闆,要她拿她包的檳榔給他吃,
又對她說「妳包的檳榔害我吃破嘴,該不該處罰」,接著將她拉到隔壁小倉庫,強行將她
褲子脫掉,她抵抗不過黃男的力氣被性侵得逞。
小晴又回憶在2月1日即第1次發生此行為,而且有告訴朋友,並阻止朋友去找黃男理論。
接著連續到4日共4天都在凌晨被黃男以同樣方式侵犯。
警方調閱檳榔攤監視器,發現2/4凌晨3點17分黃男以手勾著小晴進入倉庫,3點23分黃走
出來拿取辦公桌上衛生紙後再次進入,3點29分2人就前後走出小倉庫,小晴表示就是這段
時間內被黃男性侵。
黃姓老闆反駁,說當時只是要求小晴上班不要偷懶、睡覺,並與她進入倉庫查看貨物受損
狀況、整理貨物而已,小晴提出的說法也有許多瑕疵。
法院檢視監視器畫面,看出小晴在案發後2小時,黃男要離開檳榔攤時還上前打招呼,並
面帶微笑談話,身體微晃動貌似微扭捏樣,互動無異狀,甚至面帶笑容轉身離去。
小晴表示案發時間在2月初,且連續4天,但距離驗傷的3月3日已有1個月之久,無法證明
其生殖器之舊傷是如何造成,且事後還連續去上班,並隔1個月才提告,監視器2/1到3日
也沒錄到小晴所形容的影像,難以證明是否受到侵害,於是苗栗地院判黃男無罪,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223/2194812.htm
6.備註:
17歲就想賺第一桶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